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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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蓟州区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计划任务清单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225000208725L/2021-00075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 文 字 号 :
蓟州政办函〔2021〕18号
主    题 :
市场监管\许可信用;市场监管\食品监管;市场监管\药品监管;市场监管\质量监督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蓟州区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计划

任务清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津政发〔202017号)精神,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结合我实际,制定《蓟州区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计划任务清单》(以下简称《任务清单》)。现将《任务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推动落实。

一、厘清监管事权,夯实监管责任

各部门、各单位落实“谁主管、谁监管”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三定”规定明确的监管职责和监管事项,依法对市场主体进行监管。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各部门对负责审批或指导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对已经取消审批但仍需监管的事项,主管部门负责事中事后监管;对下放审批权的事项,要同时调整监管层级,确保审批监管权责统一;对审批改为备案的事项,主管部门要加强核查,对未经备案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依法予以查处

二、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提高监管效能

坚持权责法定、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履行监管责任,规范监管行为。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重点领域,依法依规实行全覆盖重点监管,严格落实生产、经营、使用、监测、监管等各环节质量和安全责任,守住质量和安全底线。探索建立重点监管清单制度,控制重点监管事项数量,规范重点监管程序,对重点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实行跟踪监管、直接指导。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强化信用监管,不断提升监管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和监管效能。

三、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强化责任落实

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提高履职能力为核心,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提高干部执法办案、调解纠纷、监管服务能力,建设高素质、职业化、专业化的监管执法队伍,确保事中事后监管计划任务落实。

四、加强协同监管,构建社会共治格局

探索建立综合监管机制,整合相同或相近行业监管事项,科学确定参与部门,实施综合监管。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案件移送、情况通报和执法联动工作机制,增强执法合力。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畅通群众监督渠道,方便群众通过电话、现场、电子邮件、信件、互联网新媒体等多种渠道进行监督,形成全社会关注和参与监督的良好氛围。

  

附件:蓟州区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计划任务清单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816

(此件主动公开)

  

  

  

  

  

  

  

  

  

  

  

  

  

  

  

  


  

  

蓟州区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计划任务清单

  

序号

任务名称

任务内容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1

一、明确监管对象和范围

1.落实谁主管、谁监管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三定规定明确的监管职责和监管事项,依法对市场主体进行监管。做到监管全覆盖,杜绝监管盲区和真空。

有关部门

持续推进

2.依照法定职责,根据法律依据调整情况,及时做好权责清单中行政处罚类职权的调整。对各监管部门提出的问题,逐个进行界定,进一步调整和明确职责分工,防止推诿扯皮

区委编办

持续推进

3.梳理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和未实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行政许可事项,建立《蓟州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实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行政许可事项,由主管部门负责监管;未实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行政许可事项,由审批或指导实施部门承担监管职责。对已经取消审批但仍需政府监管的事项和审批改为备案的事项,继续由原主管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政务服务办

关部门

持续推进

2

二、健全监管规则和标准

1发挥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加大对政策制定部门公平竞争审查的支持力度,对拟以政府名义出台的涉及市场主体经营活动的重大政策措施,及时会商、答复政策制定机关的意见征询,帮助把准政策界限,树立公平竞争审查权威性,提高公平竞争审查质量。加快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加强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

2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制定高于强制性标准的标准,开展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并承诺执行落实。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对涉及安全、健康、环保等方面的产品依法实施强制性认证,做好本区强制性认证监管工作。

区市场监管局

持续推进

3

三、履行部门监管职责,规范日常监管

1加强粮食市场管理工作,维护粮食市场秩序

发展改革

持续推进

4

2.加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监管。强化对建筑施工企业和监理、造价等中介服务机构资质及相关职业执业人员资格的管理。

住房建设

持续推进

5

3.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加强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

区农业农村委

持续推进

6

三、履行部门监管职责,规范日常监管

  

4.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监管。对劳动用工管理情况、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人力资源市场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职业技能培训、劳务派遣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等进行监管。

区人社局

持续推进

7

5.强化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

卫生健康

持续推进

8

6.加强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加强环境污染防治、核与辐射安全、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强化生态环境监督执法。

区生态环境局

持续推进

9

7.加强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强化公路行业监督管理;强化道路运输及相关业务经营场所、客货集散地检查。

区交通局

持续推进

10

8.加强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强化区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文物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文化和旅游

持续推进

11

9.对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管,协调、指导、督促各乡镇街园区、行业领域监管部门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依法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区应急局

持续推进

12

三、履行部门监管职责,规范日常监管

10.加强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

区水务局

持续推进

13

11.对成品油、二手车鉴定评估企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区商务局

持续推进

14

12.加强民办学校的筹设、设立、变更、延续与终止的许可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区教育局

持续推进

15

13.加强市容环境、园林绿化、市政管理违法占道行为及露天焚烧违法行为的监管处罚。

城市管理

持续推进

16

14.强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加强对质量认证和检验检测机构监管。开展自愿性认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督检查,对列入目录内的产品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区市场监管局

持续推进

17

三、履行部门监管职责,规范日常监管

15.加强知识产权领域监管。强化商标、专利监督管理工作。强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查处商标违法行为。协调配合查处专利违法行为。

区市场监管局

持续推进

18

16.加强对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单位进行监督管理。

区体育局

持续推进

19

17.加强林业领域监管。负责林木采伐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行政许可事项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对区域内涉林案件和陆生野生动植物案件进行查处。

区林业局

持续推进

20

18.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重点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区市场监管局

持续推进

21

19.强化对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安全、运营的监督管理;加强全区社会组织执法监督管理工作。

区民政局

持续推进

22

20.加强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实施消防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

区消防救援支队

持续推进

23

四、建立重点监管清单制度,强化重点监管

1.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依法监督管理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科学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监管计划,对安全风险较高的重点企业,依法依规实行全覆盖重点监管,严格落实监管责任。

区应急局

持续推进

24

2.强化对区级药品零售、化妆品、医疗器械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

区市场监管局

持续推进

25

3.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化对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和气瓶充装单位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组织重大活动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加强特种设备应急管理工作。

区市场监管局

持续推进

26

四、建立重点监管清单制度,强化重点监管

4.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切实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加大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特殊食品企业检查力度,形成监管闭环,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水平。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切实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风险。

区市场监管局

持续推进

27

5.加强地方金融领域监管。根据区域和行业风险特点,探索建立地方金融领域重点监管清单制度,规范重点监管程序,筛选重点监管的经营单位,实行跟踪监管、直接指导。

区金融局

持续推进

28

6.强化剧毒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及危爆物品等重点领域监管。对易制毒化学品、剧毒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和危爆物品、敏感物品等重点领域实行全主体、全链条的严格监管,坚决防止发生相关安全事故。创新易制毒化学品信息化监管新模式,推动监管平台和企业平台互联互通,逐步实现以网管网、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推行无人机登记备案信息化管理,应用无人机销售备案系统,切实掌握无人机底数及流向。建立健全旅馆业、公章刻制业等特种行业、保安服务与培训、易制毒化学品企业等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

公安蓟州分局

持续推进

29

五、汇聚监管数据,推进互联网+监管

1.在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基础上,结合权责清单,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梳理汇聚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及对应的检查实施清单。

2.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及时全面归集履职过程中形成的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以及司法判决、违法失信、抽查抽检等信息,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提高数据归集效率,保障数据完整性、规范性、准确性。

区委网信办、区委编、区发展改革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司法局等监管关部门

持续推进

30

六、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在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领域,制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年度专项和部门联合抽查计划,并向社会公示。

区市场监管局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

31

七、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信用监管

1.依托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标识,依法依规建立权威、统一、可查询的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在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查验中大力推行信用承诺制度,将信用承诺履行情况纳入信用记录。

2、按照谁认定、谁发布原则,实施市场主体信用红黑名单制度,依托本市联合奖惩监管系统,落实跨部门联合奖惩机制。开展信用修复工作,引导被处罚企业修复信用信息。

区发展改革委、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政务服务办等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

32

八、依法开展案件查办

依职责分工,在监管中对情节轻微、负面影响较小的苗头性问题,在坚持依法行政的同时,主要采取约谈、警告、责令改正等措施,及时予以纠正;对情节和后果严重的,依法责令下架召回、停工停产或撤销吊销相关证照,涉及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做好执法监督工作,加强行政处罚合理性和合法性监督,防止行政处罚畸轻畸重。

区司法局、有关部门

持续推进

33

九、落实和完善包容审慎监管

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按照鼓励创新原则,留足发展空间,同时坚守质量和安全底线。对看得准、有发展前景的,引导其健康规范发展;对一时看不准的,设置一定的观察期,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引导或处置;对潜在风险大、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及时汇总情况,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征求意见予以严格监管;对非法经营的,坚决依法予以查处。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统一执法标准和尺度。

  

区发展改革委、区委网信办、区市场监管局、公安蓟州分局等有关部门

持续推进

34

十、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深入推进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农业、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整合监管职能,统筹配置行政处罚职能和执法资源,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整合精简执法队伍,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区司法局

有关部门

持续推进

35

十一、强化市场主体责任

1.建立完善市场主体首负责任制,促使市场主体在安全生产、质量管理、营销宣传、售后服务、诚信纳税等方面加强自我监督、履行法定义务。

有关部门

持续推进

36

2.强化市场主体年报公示主体责任,加大年报公示工作宣传力度,督促指导市场主体依法按时年报,规范企业信息公示,促进企业诚信自律。

区市场监管局

持续推进

37

十一、强化市场主体责任

3.加强安全生产政策宣传,推动企业建立内控和风险防范机制,持续推进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动报告安全生产风险的制度,进一步完善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激励措施。

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

持续推进

38

十二、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1.认真落实现有的举报人奖励制度,规范群众举报受理程序,严格保护举报人信息。结合本单位实际探索建立吹哨人内部举报人等制度,规范群众举报受理程序,严格保护举报人信息,对举报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重大风险隐患的有功人员予以重奖。

有关部门

持续推进

39

2.畅通群众监督渠道,方便群众通过电话、现场、电子邮件、信件、互联网等多种渠道进行监督。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整合优化政务服务投诉举报电话功能,力争做到一号响应

区网格中心、有关部门

持续推进

40

3.结合履职实际,发挥会计、法律、资产评估、认证检验检测、公证、仲裁、税务等专业机构的监督作用,在监督执法中更多参考专业意见。加强监督执法的舆论宣传,曝光典型案件,维护社会正气,震慑违法行为。

有关部门

持续推进

41

十三、规范涉企执法检查

制定和完善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合理确定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严格限定裁量权的行使。

有关部门

持续推进

42

十四、全面推进监管执法公开

继续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完善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相关细化制度,指导和监督各部门严格贯彻落实制度要求。持续发挥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监督主渠道作用和主阵地作用,对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为进行监督,促进执法部门依法主动履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区司法局、有关部门

持续推进

43

十五、健全尽职免责、失职问责办法

落实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原则,规范执法监督,让追责问责有据可查。

区司法局、有关部门

持续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