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蓟州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为指引,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聚焦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关切,深化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面提升工作效能。全面落实《条例》,严格对标《2021年天津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本区实际制定《2021年蓟州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目标任务,深化重点领域公开,强化决策公开、会议公开及公众参与,围绕“六稳”“六保”加强政策发布解读,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积极发挥新时代政务公开在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推动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
(一)着力标准化建设,织密主动公开覆盖网
2021年,全区通过“蓟州区人民政府”官网、“智慧蓟州”APP、政务微博和微信、电子屏幕、公告栏等多种渠道和形式主动公开各类信息约3.5万件/次,其中通过“蓟州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开各类政府信息6855件(“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政府信息4650余件)、“智慧蓟州”APP公开政府信息7500余条、津云客户端—“云上蓟州”公开政府信息2400余条、政务微博—“蓟州发布”公开政府信息7040余条、政务微信—“掌上蓟州”公开政府信息3610余条。同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2020年蓟州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及公布工作。
1.进一步加大基础信息公开力度。区政府网站主动发布政策文件,机构职能,规划,行政许可和其他管理服务,处罚强制,财政预决算,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采购,公务员招考,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重大会议,重大决策预公开等基础信息,新产生的及时发布,有变化的及时更新,确保主动公开内容及时、准确、规范。如,在财政预决算公开方面,进一步规范财政预决算公开渠道,在法定时间内集中公开了除涉密部门外的全区政府工作部门、直属机构、27个乡镇(街道)政府预算、决算信息,重点公开了区级财政收支、2021年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公开表、“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方便社会公众查阅监督。在处罚强制方面,生态环境、市场监管、文化和旅游、住房建设等部门及各乡镇(街道)通过“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及时公开行政处罚、强制,共计13796件,通过区政府网站公开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行政处罚决定1000余件,同时公开依据、条件、程序等,便于企业和群众监督。在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开方面,公开并及时更新2021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5期,明确收费标准、依据,将涉及到的政策文件作为附件一并公开。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公开方面,全部及时公开全国、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市政协委员提案5件。在重大会议信息公开方面,“重要会议”栏目及时公开2021年区政府常务会议的内容介绍或总结,邀请群众代表、利益相关方列席会议5次,相关会议列席情况均已公开。在重大决策预公开方面,开设“决策意见征集”栏目,将《蓟州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工程PPP项目实施方案》《蓟州区民政设施布局规划(2020-2035)》等决策事项依法履行公众参与程序并将意见的征集采纳情况予以公开。开设“决策预公开”栏目,及时公开建筑垃圾管理、应急管理、医疗补助、临时救助等方面的政策草案14件,意见的征集采纳情况也已全部公开。
2.进一步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区政府网站主动发布稳岗就业、疫情防控、脱贫攻坚、养老服务、生态环境、食品安全、义务教育、乡村振兴等热点领域信息。在疫情防控领域,开通“疫情防控”专栏,卫生健康、交通、公安、发展改革、人社等部门及时发布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及需全社会广泛知晓的权威通知公告、重要政策、防疫服务等信息50余件。在义务教育领域,通过区政府网站、“蓟州区教育网”和“蓟州教育”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蓟州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蓟州区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等政府信息,向社会公开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原则、招生范围、招生条件、报名手续、办理时限、咨询方式、基本流程等具体信息,选取区第二中学、渔阳中学、晟楷中学、第七小学等群众较为关注的学校,公布录取学生结果。定期公布转学情况,发布蓟州区户籍外省市高二学生转入安置考试工作安排,并公布转学录取结果。强化对“双减”工作宣传力度,公开《蓟州区减轻义务教育学校学生作业负担实施方案》《蓟州区中小学课后服务经费管理办法》等政策办法。在卫生健康领域,以区政府网站、“蓟州卫生健康”微信公众号、“健康蓟州”微博和抖音作为重要平台,全年主动公开各类卫生健康信息1500余件,涵盖卫生健康工作要点、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医疗机构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政府采购、医疗费用数据监测、计生服务等内容。在就业领域,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所属企业员工招聘工作的意见》《关于落实<支持企业外地员工春节期间留津稳定就业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及就业补助资金、创业房租补贴、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托底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等公示信息175件,同时通过“蓟州人力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不断丰富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在促进就业创业、提升社保水平、引进培养人才、强化技能培训、维护劳动权益等方面的促进作用,确保人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对职工群众生产、生活的服务作用。在生态环境领域,做好生态环境质量信息公开,每月公开全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及时公开地级及以上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和杨庄水库饮用水水质状况,每季度公开功能区噪声监测结果,每年年底公开当年环境统计、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等年度报告。同时,以污染源监督监测公开为重点,定期发布利群投资公司、盘山电厂、国华电厂、中玻北方新材料公司等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结果,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以实际工作成效让人民群众时刻感受到身边生态环境的改善。做好行政处罚决定公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年公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查封扣押(解扣)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108件,全要素列明处罚依据种类、明确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等救济途径,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在涉农领域,及时公开困难村结对帮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业环保、农业产业化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等“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政策、工作进展类信息,透明农民群众获取相关信息的渠道。在社会救助和扶贫领域,围绕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残疾人福利等社会救助事项,重点公开救助政策、救助对象、救助标准等相关信息450余件。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大力发挥主流媒体作用,推出“美好蓟州大家谈——委办局负责人谈营商环境”系列节目9期,并在区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栏目公开,通过现场问答的形式解决企业经营者“求助无门”“问教无方”的困境。加强对“蓟州营商”公众号和新版上线“津策通”平台的日常维护,2021年,“蓟州营商”公众号推送文章65篇,“津策通”平台公开各类政策信息125件。在维护安全稳定方面,充分利用公安自媒体等形式,将警务公开与政务公开相结合,紧扣热点和焦点问题,创新方式方法,做到发布信息准确、及时,通过“平安蓟州”官方微博、微信公开信息4670条,传播指数767,全年点赞量达到2万。充分发挥新媒体快捷、活泼,群众喜闻乐见的优势,用实例普及知识,促进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着力规范化建设,搭建依申请公开快车道
一是强化对依申请答复的审核把关,完善信息公开部门接件、业务部门办件、法规部门(法律顾问)审件、主管领导核准的工作流程,确保答复意见清晰明了,引用法规条款适用准确,办理时限符合要求。二是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公众获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渠道和具体方式。三是正确适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严格依照规定的标准计收信息处理费,合理确定申请的件数,避免引发争议,保障申请人的合理信息需求。2021年,全区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86件,上年结转1件,办结276件、结转至下年办理11件。对2个申请人的信息公开申请按照按量计收信息处理费标准收取信息处理费1130元。
(三)着力透明化建设,广开议事决策纳谏门
一是定期公布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和废止或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认真梳理区政府及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并在政府网站集中公开,对已经废止、失效的文件在网页上予以标注。二是围绕区政府重点工作,制定出台了《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蓟州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的通知》《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蓟州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确定了8个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将《蓟州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工程PPP项目实施方案》《蓟州区民政设施布局规划(2020-2035)》等决策事项依法履行公众参与程序并将意见的征集采纳情况在“决策意见征集”栏目公开;将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政策文件按要求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决策预公开”栏目及时公开建筑垃圾管理、应急管理、医疗补助、临时救助等方面的决策草案14件,意见的征集采纳情况全部公开。三是“重要会议”栏目及时公开2021年区政府常务会议的内容介绍或总结,邀请群众代表、利益相关方列席会议5次,相关会议列席情况均已公开。组织政府开放周活动,开展群众“走进区政府”“走进委办局”“我与区长(局长)面对面”等活动,邀请社区群众代表走进区政府以及区政府办公室、农业农村委、发展改革委、卫生健康委、政务服务办、人社局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部门,主动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将活动情况以新闻的形式通过电视节目、政府网站进行宣传。四是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报审、同步发布;提升解读质量,创新解读形式,注重通过数字化、视频、动漫等形式予以展现,减少纯文字形式的解读,便于政策执行单位、企业和群众准确理解把握。2021年,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及各部门公开的政策文件同步发布政策解读材料88篇,其中文字解读39篇、图片解读39篇、视频解读10条。设置“新闻发布会”栏目,区领导和委办局负责同志带头解读政策,传递权威信息,公开区领导参加市政府办公厅新闻发布会4期、《美好蓟州大家谈》电视节目9期。
(四)着力信息化建设,打造信息公开大平台
一方面,强化“蓟州区人民政府”官网第一平台作用,推出“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决策意见征集”等内容多角度、解读多样化的栏目,进一步提升意见征集、网上调查、网民留言、在线访谈等互动功能,实现布局合理化、搜索智能化、解读多元化。另一方面,发挥政务新媒体作用,不断增强传播合力,与主流媒体、新闻网站、区内部门网站加强联动,扩大受众群体覆盖面。蓟州区3个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不断加强软硬件能力建设,努力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查阅服务。
(五)着力制度化建设,推进工作常态化开展
一是严格落实政府系统公文规范管理要求,不断完善公文公开属性的源头认定和发布审查等工作机制,在拟制公文时明确公开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的发布和审核,严格遵守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二是强化对各委办局、乡镇(街道)公开机构的监督管理,将政务公开作为绩效考核重要内容,不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进行检查,对信息发布不及时、存在错别字、工作落实不到位的相关责任单位予以通报。三是通过开展培训、在线交流,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8 |
1 |
3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8361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3796 | ||
行政强制 |
121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6315.540177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64 |
16 |
0 |
2 |
4 |
0 |
286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01 |
5 |
0 |
1 |
0 |
0 |
107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7 |
3 |
0 |
0 |
4 |
0 |
14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2 |
0 |
0 |
1 |
0 |
0 |
3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4 |
0 |
0 |
0 |
0 |
0 |
4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3 |
0 |
0 |
0 |
0 |
0 |
3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14 |
1 |
0 |
0 |
0 |
0 |
15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05 |
7 |
0 |
0 |
0 |
0 |
11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重复申请 |
10 |
0 |
0 |
0 |
0 |
0 |
1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七)总计 |
254 |
16 |
0 |
2 |
4 |
0 |
276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1 |
0 |
0 |
0 |
0 |
0 |
11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13 |
8 |
5 |
0 |
26 |
1 |
2 |
4 |
0 |
7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蓟州区政务公开工作通过强基固本,守正创新,取得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定的问题:一是政务公开的精细化精准化程度还有待持续深化,如何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差异化需求有待深入探索研究。二是对重大政策措施的解读力度仍需加强,对专业性较强的政策解读还需更加形象化、通俗化解读,避免误解误读。三是依申请答复还需进一步规范。
2022年,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立足政务公开新发展阶段,紧紧围绕蓟州“三地一城”建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全力推动政务公开迈上新台阶。
(一)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一是动态更新完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明确公开内容与公开标准,规范公开程序,督促指导全区各单位对照清单内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二是建立健全政府开放周常态化机制,聚焦重要民生事项,将政府常务会等实现回放,提升互动效果。三是持续推进政府以及部门会议开放,邀请企业代表、群众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代表等列席会议,探索多形式的会议开放模式,将会议开放情况纳入政务公开绩效考核,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进一步强化政策解读。一是提升解读质量,创新解读形式,注重通过数字化、视频、动漫等形式予以展现。二是探索政策起草部门“一把手”访谈形式,便于政策执行单位、企业和群众准确理解把握。
(三)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一是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探索依申请案件共性问题的研究解决办法,降低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风险。二是强化对《条例》内容的运用和把握,进一步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持续加强对全区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通过案卷评查、案例评析、现场旁听等方式提升工作人员规范化水平。三是对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为“结果纠正”的行政机关在全区通报批评,责令改正,并在年度绩效考核中给予扣分处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结果为“其他”类的情况说明。此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有4件,其中1件因信息公开申请提交部门与实际所邮寄的部门不一致,行政机关告知申请人核对后重新提交申请;3件为申请人撤回申请。
(二)对行政复议为“其他结果”类的情况说明。此情况行政复议有5件,均为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终止。
(三)对行政诉讼为“其他结果”类的情况说明。此情况行政诉讼有4件,均为原告撤回起诉。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2020年未审结结转至2021年案件共7件,审理结果均为维持。
(五)正确适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严格依规办理,保障申请人的合理信息需求。2021年,全区共计对2个申请人的信息公开申请发出按量计收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并收取信息处理费1130元。
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蓟州区人民政府”官网查询,网址:www.tjjz.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