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5 |
蓟州区白涧镇田吉素村村北侧有人私自往田地里倾倒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举报人带路。 |
蓟州区 |
固体废物 |
经查,信访人反映问题的点位位于白涧镇田吉素、王吉素两村北侧约3.5公里的废弃矿区,权属归田吉素、王吉素两村集体所有,未对外承包,土地性质为采矿用地(废弃)和其他草地。其中,已废弃的采矿用地作为建筑垃圾临时存放场,堆放了部分建筑垃圾,混有少量生活垃圾;其他草地上存有附近村民生产作业后遗弃的柴草。群众反映点位不属于农田用地,建筑垃圾属于临时存放,定期转运清理,反映问题不属实。 |
一是由白涧镇政府组织人员和机械车辆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柴草等进行筛选分离,分类进行清运。目前已清运完毕。 二是由属地田吉素、王吉素两村共同设置卡口,对进入道路实施封闭管理,防止运载垃圾的各型车辆擅自入内。目前已设置完毕。 三是由白涧镇政府组织执法力量,经常开展巡查检查,严防私自倾倒垃圾问题。 四是由白涧镇政府和周边农村村委会共同负责,加强群众性宣传教育,引导群众按规定处置各类垃圾,增强生态环保意识。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