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中】关于《蓟州区流动食品摊贩临时摊群点管理暂行规定》再次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公告
关于《蓟州区流动食品摊贩临时摊群点管理暂行规定》再次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了加强对流动食品摊贩的规范和管理,保障公众饮食安全和市容环境卫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天津市食品安全条例》《天津市小餐饮、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区城市管理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起草了《蓟州区流动食品摊贩临时摊群点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jzqcgzd06@tj.gov.cn
2.形成书面材料签字或盖章传真至:022-82711996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6日
附件:蓟州区流动食品摊贩临时摊群点管理暂行规定
2024年7月17日
背景介绍
随着城市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变,流动食品摊贩在城市中越来越普遍。然而,这些摊贩的经营活动也带来了一些问题,如卫生安全、城市环境、交通秩序等。为了加强对流动食品摊贩的管理,保障市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城市的正常秩序,制定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