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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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区安委办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中考、暑假等重点时期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225MB17324309/2023-00022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蓟州区应急管理局
发 文 字 号 :
津蓟安办〔2023〕22号
主    题 :
应急管理\应急工作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区安委办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中考、暑假等

重点时期预防学生溺水工作

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文昌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及有关单位:

近期,区气象部门连续发布高温预警,中考、暑假临近,为切实做好重点时期防范学生溺水工作,区教育局起草了《关于加强中考、暑假等重点时期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工作职责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加强中考、暑假等重点时期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

      通知

2023616

区教育局,联系人:杨清;联系电话:17622903828


关于加强中考、暑假等重点时期预防学生

溺水工作的通知

6月以来,气象部门多次发布高温预警。6月17日至19日正值我区中考,中考结束后将进入暑假,全区中小学生放假离校,学生防溺水工作进入最关键时期。为做好这一时期学生防溺水工作,提示如下:

一是认清形势,认真履行防范学生溺水职责。6月以来,我区持续高温,再加上中考、暑假期间学生离校,学生溺水风险增加。前期巡查发现部分单位仍存在职责认识不清,部分水域安全警示标识缺失,无安全防护设施等问题,学生防溺水工作防形势严峻。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认清当前防范学生溺水形势的紧迫性,各职能部门和各乡镇要按照《蓟州区关于加强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津蓟安办〔2023〕19的部署,进一步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切实将防范学生溺水各项职责落到实处。教育部门要切实加强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与职能部门和各乡镇密切配合,做好防溺水巡查工作。

二是强化宣传,形成浓厚的防溺水安全宣传氛围。各乡镇积极发挥农村大喇叭广播作用,通过村村通广播常态化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部门及时发出安全提示,提醒家长加强对孩子的校外管理督促家长切实履行校外安全的监护责任,对子女行踪做到“知去向、知同伴、知内容、知归时”,严防学生离校期间出现管理断档;乡镇、街道要指导村(居)向居民发出安全提示,加强河道巡查,提醒居民关注孩子行踪,及时制止私自野外涉水游泳。

三是加强巡查,及时消除隐患补齐漏洞短板。各乡镇和各部门要加强溺水隐患排查整治,及时修复破损的围栏和防护网,健全危险点位防溺水警示标识,重点部位配备救生圈、救生竿、救生绳等必要的救生设施;要强化暑假期间巡查责任和制度落实,切实发挥镇村两级河长、网格员作用,突出抓好双休日和节假日、留守儿童远离父母监管等薄弱环节,对所属的水坑、水塘、河道危险水域加强巡查,做到全域、全时、全覆盖。

区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开展防范学生溺水专项督查,区安委办已将落实防学生溺水工作纳入重大隐患排查整治督查内容,对责任分工不明确,宣传、巡查等工作落实不力,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进行跟踪督办。对因工作责任不落实、管理措施不到位,重点水域漏管失控等导致发生学生溺水死亡事故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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