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 《天津市蓟州区水系连通规划》的批复 区水务局: 你局呈报的《关于审批天津市蓟州区水系连通规划的请示》(蓟水务报〔2018〕4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天津市蓟州区水系连通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二、对《规划》中的主要内容予以明确: 1.规划范围:蓟州区南部平原地区的一、二级河道及主要骨干渠道; 2.规划期限:2016年至2025年; 3.规划目标:到2025年,实现主要河湖水系基本连通,现代水网系统基本形成,水资源统一调控能力明显加强,河湖的生态功能逐步恢复,生态环境用水基本得到保障,主要河道水质达到或优于V类,构筑美丽蓟州相适应的水环境体系。 三、你局要严格按照环保、土地、规划等相关政策,规范运作,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规划》实施到位。 此复。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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