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无障碍 无障碍 简体 | 繁体 长者模式 长者模式

名    称 :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天津市蓟州区水系连通规划》的批复
索   引  号 :
11120225000208725L/2020-01521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
发 文 字 号 :
蓟州政函〔2018〕33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综合政务\机关事务;城乡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水利\水资源;水利\水环境;综合政务\其他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

《天津市蓟州区水系连通规划》的批复

区水务局:

你局呈报的《关于审批天津市蓟州区水系连通规划的请示》(蓟水务报〔20184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天津市蓟州区水系连通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二、对《规划》中的主要内容予以明确:

1.规划范围:蓟州区南部平原地区的一、二级河道及主要骨干渠道;

2.规划期限:2016年至2025年;

3.规划目标:到2025年,实现主要河湖水系基本连通,现代水网系统基本形成,水资源统一调控能力明显加强,河湖的生态功能逐步恢复,生态环境用水基本得到保障,主要河道水质达到或优于V类,构筑美丽蓟州相适应的水环境体系。

三、你局要严格按照环保、土地、规划等相关政策,规范运作,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规划》实施到位。

此复。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

2018328

(此件主动公开)

| 政策解读
| 相关政策
|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