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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中】关于《蓟州区流动食品摊贩临时摊群点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公告

关于《蓟州区流动食品摊贩临时摊群点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了加强对流动食品摊贩的规范和管理,保障公众饮食安全和市容环境卫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天津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区城市管理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起草了《蓟州区流动食品摊贩临时摊群点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jzqcgzd06@tj.gov.cn

    2.形成书面材料签字或盖章传真至:022-82711996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31


    附件:蓟州区流动食品摊贩临时摊群点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


草案正文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背景介绍

    随着城市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变,流动食品摊贩在城市中越来越普遍。然而,这些摊贩的经营活动也带来了

一些问题,如卫生安全、城市环境、交通秩序等。为了加强对流动食品摊贩的管理,保障市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城市的

正常秩序,制定本规定。

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

关于《蓟州区流动食品摊贩临时摊群点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反馈


《蓟州区流动食品摊贩临时摊群点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情况反馈:未收到公众意见、建议。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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