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蓟州区2020年直达资金工作总结
来源:蓟州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0-12-31 09:07

蓟州区2020年直达资金工作总结

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近期直达资金监控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市财政局《关于报送直达资金有关情况的通知》的工作要求,对2020年直达资金相关情况进行了梳理总结,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合理分配、规范使用,用好用足直达资金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区已分配中央直达资金168209.5元,其中:新增地方一般债券资金3500元、特殊转移支付资金91524.9元、正常转移支付资金3384.6元,抗疫特别国债资金69800元、已按照规定时间全部细化至具体执行单位。未分配1.23万元,为特殊转移支付资金。

截至目前,我区直达资金支出163533.5元,支出进度为97.2%,已全部支出完毕。其中:新增地方一般债券资金支出3500元,支出进度100%;特殊转移支付资金支出91524.9元,支出进度100%;正常转移支付资金支出3384.6元,支出进度100%;抗疫特别国债资金支出65093.7元,支出进度93.3%

(二)重点项目支出情况

从我区直达资金支持重点项目上来看,体现了“支持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总体要求,疫情防控、扶危救困、援企稳岗、基层运转及重点项目等方面支出均得到有效保障,直达资金政策成效逐步显现同时,直达资金的下达及使用,使得一些存在资金缺口的项目得以继续推动实施,有效缓解了我区当前突出的财政收支矛盾。具体来看:

  1. 新增地方一般债券方面,安排2020年新增地方财政赤字直达市县基层债券资金3500万元用于蓟州区乡村公路提升改造工程。

2、正常转移支付方面,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支出187万元、退役安置补助经费支出101.6万元,重点民生领域支出得到有效保障;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支出255万元主要用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疫情防控物资等;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用于保障区本级预算单位人员工资2841万元

3、特殊转移支付方面,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用于保障区本级预算单位人员工资87200万元;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207万元、2020年医疗救助直达资金75.7万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补助结算等资金支出1061.6万元,统筹用于我区疫情防控工作,包括医务人员临时性补助和疫情防控物资采购等,通过资金保障提升疫情防控能力;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支出2302.1万元,用于按月发放城乡低保金、农村低保金,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中央财政支持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补助资金支出102万元,助力提升应急物资保障能力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补助576.5万元

4、抗疫特别国债方面,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对抗疫特别国债资金进行了安排,重点用于公共卫生体系建设、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粮食能源安全和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以及保基本民生、保就业、保运转等方面,其中重大公共卫生服务1751万元,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2170万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80万元,归集保险资金18499万元,援企稳岗补贴7543.9万元,城镇老旧小区改造1510万元,公共卫生体系建设2285.3万元,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400万元,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补助11684.1万元,其他基础设施建设2842.5万元,其他抗疫相关安排21034.2万元。由于项目进度结转下年4705.3万元。

二、高度重视、加强监管,确保直达资金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细

(一)领导高度重视,强力推动直达资金项目实施落地

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直达资金特别是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的分配使用和项目推动,多次组织召开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以及专题推动会,研究部署推动直达资金工作,对依法依规、高质高效用好直达资金提出了明确要求;市财政局部署直达资金工作后,我区高度重视,成立直达资金工作专班,部署分配使用管理工作;各项目执行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倒排工期,下大力气推进项目实施,积极优化单位内部议事决策程序、提高资金拨付审核效率,确保直达资金迅速直达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直接惠企利民。

(二)加快推进直达资金支出进度

直达资金公开开展以来,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落实资金监督管理责任,督促相关单位加快推进直达资金项目实施,根据项目建设进度、补贴发放周期以及实际工作需要及时拨付资金,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加快推进直达资金支出进度。同时,进一步强化资金监管,紧盯资金流向和具体使用情况,随时关注潜在的风险点,防止违规违法问题发生,确保资金直达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直接惠企利民。

(三)强化资金监管,用好财政直达资金动态监控平台

认真学习贯彻财政部和市财政局各项政策规定,及时将指标信息以及资金支付信息导入监控系统,强化资金日常监管和动态监督,紧盯资金流向和具体使用情况,及时发现风险点并予以纠正,防止违法违规问题发生,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着手部署做好2021年财政直达机制有关工作

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提前部署做好2021年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及市财政局工作部署,提前部署做好2021年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有关工作,总结2020年经验做法,继续规范直达资金分配、下达和使用管理,助推政策资金更快惠及基层、企业和民生,确保直达资金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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