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4年耕地建设与利用
资金预算(直达资金)的通知
相关预算单位:
按照天津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预算(直达资金)的通知》(津财农指〔2024〕9号)要求,现下达2024年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预算,用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支出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支出,具体金额、项目编码和列支科目详见附件。
请严格按照《天津市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办法》(津财规〔2023〕12号)要求,做好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兑付和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支出工作,支付信息要及时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用好管好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配合区财政局提供项目进展、资金支出等情况,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同时,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4年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预算明细表
附件:
2024年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预算明细表
单位:万元
预算单位 |
小计 |
2024年耕地地力
保护补贴 |
2024年高标准农田
建设 |
2130120稳定农民收入补贴 |
2120814农业生产发展支出 |
合计 |
3707.90 |
3059.9 |
648 |
蓟州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
3059.9 |
3059.9 |
|
蓟州区农业
农村委员会 |
648 |
|
6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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