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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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关于印发《关于调整白涧镇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机构及职责的通知》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2250002110278/2024-00001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蓟州区白涧镇人民政府
发 文 字 号 :
白涧政发【2024】1号
主    题 :
农业农村\农业产业发展;农业农村\农产品质量安全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各村、各企业、各中小学校、镇直机关各部门:

现将《关于调整白涧镇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机构及职责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职责分工开展相关工作

            天津市蓟州区白涧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调整白涧镇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机构

及职责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镇领导分工调整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调整和白涧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钱立军  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夏明川  党委副书记、镇长

    丁怀东  党委副书记、统战委员(兼)

            霍建东  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兼)

            周德全  党委委员、副镇长

            李清华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单明玥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祝国普  纪委书记、监察组组长(兼)

            赵宗旺  副镇长

成      员:    综合执法大队一级行政执法员(主持工作)

           李卫东  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主任

           韩永刚  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娜  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科员

杨明杰  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各村党组织书记

领导机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主任李卫东兼任,办公电话22879261。

二、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研究协调农产品质量建设的重大事项,督查考核各成员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相关措施的落实情况,综合分析全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统一部署有关重大行动。组长对全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负总责,副组长协助组长具体抓好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1.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负责种植、水产养殖过程中的农业企业督导巡查工作,协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指导全镇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建设;承担全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业务和培训;完成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镇政府交办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工作。

2.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负责畜牧业日常巡查、检查工作,掌握畜牧业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牵头负责畜产品安全质量建设。承担对畜牧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等相关工作。

3.市场监管所:负责集镇农贸市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相关工作。

4.公共安全办公室:负责农产品等食品安全相关生产企业的监管工作。

 5.各行政村:负责辖区内农产品知识宣传,定期对辖区内农业生产企业进行巡查;掌握辖区内农业企业农产品安全生产的农资投入品、农产品加工、销售等实际情况,把握好源头,守好第一道防线;督促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从事标准化生产,建立农产品生产田间档案,完成镇农产品对村级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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