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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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关于印发《白涧镇2024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计划》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2250002110278/2024-00003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蓟州区白涧镇人民政府
发 文 字 号 :
白涧政发【2024】4号
主    题 :
生态环境保护\环境综合管理;农业农村\农村事业发展;城市管理\环境卫生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各行政村、机关各部门:

现将《白涧镇2024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天津市蓟州区白涧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白涧镇2024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计划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市分类办和区委、区政府相关安排部署,加快推进我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天津市2024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计划》,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围绕“十项行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坚持持续用力、精准施策、久久为功、善作善成,坚持问题导向、攻坚克难,将2024年作为垃圾分类“整改年”,紧盯住房城乡建设部督导检查反馈问题和每季度靶向通报指出问题,与区分类办定期通报反馈问题有机结合,推动问题高质量整改到位,以扎实有效的工作举措巩固拓展督导检查工作成果,推进白涧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持续提升。

二、主要目标

紧紧围绕推动居民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养成,强化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全链条管理体系建设,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推进问题整改工作落实,提升垃圾分类工作质量水平;强化垃圾分类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持续巩固扩大整建制示范乡镇街创建成果;强化示范引领,按照达标一个、上报一个、评选一个的原则,持续开展各村、公共场所、经营场所等样板点位评选工作,推动全镇形成比学赶超的氛围;强化宣传教育引导,打造“津彩分呈”垃圾分类宣传品牌,加强垃圾分类志愿者和垃圾分类讲师团两支队伍建设,深入开展“主题日·周循环”活动,推动垃圾分类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进商超等基层单位;强化党建引领和部门协同,以钉钉子精神推进我镇垃圾分类工作进入全面深化阶段,推动垃圾分类成为低碳生活新时尚。

继续巩固扩大整建制示范乡镇街创建成果,到2024年底,全镇所有村全部达到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标准,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0%以上,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0%以上,确保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源头减量工作。认真落实《天津市塑料污染治理2023-2025年重点工作安排》(津发改双碳〔2023〕173号),开展塑料污染治理联合专项行动,禁止或限制部分一次性塑料制品生产、销售和利用,推动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取得实效。鼓励和引导实体销售、快递、外卖等企业严格落实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有关规定,避免过度包装。贯彻落实“商务领域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制度”,加强组织实施、宣传引导和报告信息质量审核工作,对相关企业落实报告制度进行督导检查。各部门要依据《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压实餐饮企业、商超等单位的主体责任,加强宣传引导,让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成为经营常态和社会共识。全面推进净菜上市,推动餐饮经营单位倡导“光盘行动”,引导消费者适量消费。鼓励使用再生纸制品,推动办公场所无纸化办公。相关部门结合塑料污染治理、禁止或限制部分一次性塑料制品、避免商品过度包装、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倡导“光盘行动”、绿色办公等内容,完善相关措施,建立检查、指导、通报、整改等闭环管理体系,全面推动源头减量工作。(各村、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优化投放收集点布局。各村、公共机构、公共场所、经营区域等各场所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箱房、桶站等设施设备齐全,布局合理,生活垃圾分类标志统一规范、清晰醒目。因地制宜推行“撤桶并点建箱房、定时定点看投放”,引导居民精准、便捷地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对老旧、破损、脏污、标志标识不规范的容器、桶站等设施设备进行更新,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村民委员会等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做好桶站日常管理,及时维修、更换、清洗或者配备,开展垃圾分类知识宣传,引导、监督居民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坚持“简易、实用、便民”的原则,因地制宜完善洗手、除臭、遮雨、照明等功能,继续推进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点(站)升级改造,各村结合实际情况,到2024年底,完成便利化、精细化、人性化功能升级改造的分类投放收集点数量占本辖区投放收集点总量比例达到30%以上。(各村负责属地落实并持续推进)

(三)强化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管理。全镇开展辖区内运输单位摸排,完善生活垃圾运输单位管理台账。合理确定分类运输站点频次、时间和线路,健全完善生活垃圾分类运输体系。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车辆运行安全管理,杜绝“抛洒滴漏”“违规超载”现象。加强收运队伍教育,杜绝混装混运,严格落实“不符合分类标准的,收运单位可以要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改正”的要求,强化对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理对接环节的监管,实施下一环节对上一环节负责,确保运行规范。(各村负责属地落实并持续推进)

(四)固化“主题日·周循环”活动。规范垃圾分类收运管理,针对不同垃圾种类,确定不同收运时间和方式,深入开展“主题日·周循环”活动,确定周一为“津彩无害日”,做好源头有害垃圾收运工作;确定周三、周日为“津彩清运日”,规范装修垃圾全链条管理;确定周五为“津彩大件日”,加强大件垃圾规范管理;确定周六为“津彩回收日”,组织积分兑换、常识宣讲,便民利民、为民惠民,引导更多群众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建立完善数据信息统计体系,对生活废弃物的来源、去向、数量等基础信息实行台账管理。通过活动开展,充分引导调动居民主动参与垃圾分类,提升居民对垃圾分类的认同感和参与度。(各村负责属地落实并持续推进,宣传部、镇公共管理办公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打造典型引路示范样板。坚持样板引路“以公共机构为突破点、以各村为主攻点、以经营场所为着力点、以公共场所为宣播点、以发动群众为根本点”的工作思路,镇统一组织,各村和相关部门具体实施,推行6类样板,串点成线,以点带面,打造多极增长,逐步扩大样板区域。

1.继续推动整建制示范村的创建工作。按照“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责任全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处理系统全覆盖”的标准,强化细节管理,巩固已经完成示范创建村(辛西、杨家套)成果。积极落实“定时定点投放、桶前专人值守”制度要求,按照分类投放收集点位与值守人员配比达到1:1以上的标准,进一步推动保洁人员、村干部、基层党员等兼任督导员和引导员,鼓励配备专职督导员和引导员,强化桶边督导、规范分类投放。鼓励通过积分兑换、奖励等多种方式,促进养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良好行为习惯。到2024年底,全镇所有村全部达到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标准。(各村负责属地落实并持续推进)

2.持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样板小区遴选。推动各村和保洁公司,各尽其责、齐抓共管,通过居民自治和第三方参与的管理模式进行规范,打造提升一批硬件设施配套完善、管理责任落实到位、定时定点盯桶值守落实、群众分类效果显著的生活垃圾分类样板小区。按照成熟一个、上报一个、核选一个的原则,统一组织、公开遴选、公示公布,作为镇级生活垃圾分类样板小区,并参加区级遴选,公开亮明身份,在全镇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局面。力争到2024年底,全镇遴选创建10个以上,评选后反复性较大的实施“摘牌”。(各村负责属地落实并持续推进)

3.发挥公共机构示范带动作用。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和驻蓟部队应高标准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公示制度和台账管理制度。机关、学校、卫生院等公共机构区域全面落实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要求,宣传部将生活垃圾分类落实情况纳入节约型机关创建和文明单位评定指标。进一步推动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循环利用工作持续提升,在制度创新、科技支撑、宣传教育等方面形成新经验、新成果。到2024年底,全镇遴选创建1个以上示范公共机构,以点带面形成一批见成效、可复制的样板场景。(各公共机构负责属地落实并持续推进)

4.推动经营场所样板单位建设。相关部门、各村分级开展垃圾分类样板经营单位评选工作,突出在商店、超市、饭店、旅店、等场所,深入推动垃圾分类工作开展,规范分类设施设置,提高分类质量,落实四分类标准。到2024年底,全镇遴选创建2个以上,重点强化分类常识宣传,张贴宣传图、画、册,播放分类分类广告内容,以积分促销等多种方式,引导宾客积极参与,营造垃圾分类的浓郁氛围,打造百姓身边的垃圾分类宣传新阵地。(各村负责属地落实并持续推进)

5.推动公共场所样板区域建设。推动在广场、公园等公共区域场所深入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强化分类设施设置规范合理,分类收集运输准确,分类标识标志和宣传画面准确清晰,加大检查巡查力度,引导游客自觉遵守分类规定,依法开展分类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原则,各公共场所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公共场所样板区域建设,镇公共管理办公室负责指导和协调推动,参加全区统一组织的示范区域遴选。到2024年底,全镇遴选创建2个以上。(各村负责属地落实并持续推进)

6.推动个人家庭样板户创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村开展个人家庭生活垃圾分类样板户创建工作,遴选创建一批“家庭成员支持垃圾分类工作,具备垃圾分类基础知识,能够长期坚持正确分类投放垃圾,愿意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并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垃圾分类样板户。各村要加大宣传引导,将样板户创建与积分兑换和文明家庭创建相结合,形成多元激励机制,以点带面,推动更多居民养成垃圾分类的好习惯。(各村负责落实并持续推进)

(六)健全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严格落实《天津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划(2023-2025年)》,推动“两网融合”布局。理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与生活垃圾可回收物收集运输体系的衔接机制,对可回收物的来源、去向、数量等基础信息实行台账管理,实现“两网融合”的准确统计。贯彻落实区级低值可回收物循环利用政策,进一步促进低值可回收物的有效回收和再生利用。(镇公共管理办公室负责)

(七)持续加强厨余垃圾管理。坚持精准施策,以餐饮行业厨余垃圾为重点,做到“应分尽分、应收尽收”;推动村民“第一桶”厨余垃圾分出,逐步扩大厨余垃圾有效分出的村范围。推动餐饮单位、公共机构(食堂)等单位严格落实分类要求,做好厨余垃圾分类存放交投工作。督促餐饮单位、公共机构等产生餐厨垃圾的单位建立完善管理台账,与有资质的收运单位签订收运协议,落实定点清运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厨余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定期调度机制,开展固定摊贩厨余垃圾分类投放专项执法检查、厨余垃圾全链条管理专项检查整治、厨余垃圾规范处置宣传教育等专项行动,持续做好厨余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各项工作。(各村负责属地落实并持续推进,镇公共管理办公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强化基层党建引领。建立健全村民委员会、志愿者、居民联动机制。村党组织积极研究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听取群众意见建议,解决群众反映问题,志愿者积极参加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活动,有效服务群众。落实“双报到”机制,定期组织村在职党员回村报到,发挥单位和个人自身优势特长,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发动指导等活动,充实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力量。建立激励机制,指导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达人和样板户评选,通过参与垃圾分类进行积分兑换等多种途径,调动居民分类热情和积极性。(各村负责属地落实并持续推进,党建办负责)

(九)推动基层治理能力建设。落实将垃圾分类纳入基层治理相关要求,各村、保洁公司等管理服务单位建立健全常态化会议研究、业务培训、督导检查、考核激励等工作机制。指导村把生活垃圾分类与村网格化管理结合起来,采取有针对性地入户走访、面对面宣传、电话劝导等措施,提高宣传精准性,实现每季度入户宣传覆盖率达到25%以上,2024年实现入户宣传百分之百全覆盖不少于1次。坚持议事协商制度,针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问题,通过议事协商形式,广泛征求村民意见建议,最大限度取得居民认可和理解。把垃圾分类写入村民公约,通过加强宣传和督促,积极推行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发挥村统筹协调作用,鼓励引导社会组织、志愿团队等各方社会力量采取敲门入户、桶边督导和宣传动员等形式,参与生活垃圾分类,为村注入新的力量。(各村负责属地落实并持续推进,党群服务中心、镇公共管理办公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提增监督考核效能。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评估有关事项的函》要求,根据修订完善的《天津市生活垃圾分类全链条管理量化评估考核办法》,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进一步落实乡镇街考村考核要求,结合重点公共机构、经营场所联考等多种形式考核督导,重点对管理责任制度落实、混装混运、宣传引导、示范乡街镇创建、投放站点提升等重点工作进行评估,运用问题督办、靶向通报、末位约谈等工作机制,督促各村、各部门持续推动各项工作落实。重点问题反馈,靶向督办整改,全面提升垃圾分类以考促管、以评促分工作成效。(各村负责属地落实并持续推进,镇公共管理办公室负责)

(十一)加大执法处罚力度。积极推进乡镇街执法联动,压实属地乡镇街执法责任。综合执法等部门发挥综合指导、统筹协调作用,督促相关部门认真履职,严格查处群众反应强烈的混装混运、过度包装、违反限塑要求、提供一次性用品等行为,加强联动执法,定期梳理执法情况,通报典型案例,提高垃圾分类执法质量。(各村负责属地落实并持续推进)

(十二)抓好常态化教育培训工作。发挥“津彩分呈·讲师团”作用,定期组织垃圾分类讲师深入机关、村开展垃圾分类教育引导,通过选课备课、确定授课主题,制作授课课件、拍摄授课视频等形式,普及垃圾分类专业知识,对垃圾分类的重要性、意义以及如何进行垃圾分类、工作常见问题和处理方式进行常态化教育培训。每月至少组织1次垃圾分类培训活动,每年对村书记等基层管理者开展培训全覆盖。市容环卫、再生资源回收、餐饮、旅游、住宿、商业零售等相关行业协会,将生活垃圾分类与减量等要求纳入行业自律规范,开展相关行业培训和分类工作评价,共同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开展垃圾分类年度教育培训工作,2024年4月组织开展垃圾分类讲师授课技能培训;5月结合“全国城市垃圾分类宣传周”活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常识培训,全面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水平。(各村负责属地落实并持续推进)

(十三)强化宣传教育引导。坚持久久为功,加大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力度,提高宣传系统性、针对性,结合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四周年等重要节点,筹办好系列活动。打造“津彩分呈”垃圾分类宣传品牌,依托“津彩分呈”网络直播活动,推动网络直播向基层延伸,加大乡镇街、村开展网络直播频次。加强垃圾分类志愿者和垃圾分类讲师团两支队伍建设,发动垃圾分类讲师和志愿者作用,赋能基层一线,用心用情做好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工作。将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纳入文明城区、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校园、文明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各级各学校教育内容,依据天津市幼儿园、小学、中学版生活垃圾分类宣导手册,将垃圾分类知识融入到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开展“小手拉大手”知识普及和社会实践活动,引导学生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自觉转化为分类行动,带动更多家庭养成垃圾分类的好习惯。持续加强媒体新闻宣传,发挥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主流媒体作用,加大垃圾分类工作正面正向的宣传教育引导力度,广泛宣传我镇垃圾分类特色活动开展情况,科普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督促指导村、公共机构、商超商场等区域开设垃圾分类宣传栏,发挥自媒体、抖音号等新型媒介的作用,利用宣传栏、微信群、电子显示屏等群众身边的宣传媒体,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科普,营造垃圾分类良好氛围。(各村负责属地落实并持续推进,宣传部、中心校、妇联、镇公共管理办公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内容,是提升城市品质内涵和城市文明形象的重要手段,是全力推动落实“双碳”目标要求的重要途径。各村、各部门要提高站位,协调联动,落实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和镇政府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补短板、找差距,持续提高我镇生活垃圾分类水平。

(二)落实工作责任。镇公共管理办公室要充分发挥部门牵头作用,做好分类部署,加强协调推动。依据《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各村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负责本辖区内生活垃圾日常管理工作的具体落实。坚持目标导向、突出问题导向,认真对照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将每项具体工作落实到责任人,确保每项工作按时完成、取得实效。

(三)强化资金保障。各村和相关部门结合实际统筹安排预算支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切实保障生活垃圾分类的资金投入。对于区级下拨的生活垃圾分类分类补贴资金,主要用于开展垃圾分类工作,不得截留、滞留、挤占、挪用,不得用于平衡本级预算,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合法合规,推动垃圾分类各项工作的圆满完成。

 (四)加强目标管理。各村、相关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好本村2024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计划,实行定任务、定进度、定目标、定责任、定期研究工作的机制,协调解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和困难,将垃圾分类工作落到实处。镇公共管理办公室发挥统筹协调职责,加大工作力度,运用好考核评估机制,发挥好靶向通报作用,压实各村、相关部门的主体责任。各村、相关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强化数据和信息报送,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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