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无障碍 无障碍 简体 | 繁体 长者模式 长者模式

名    称 :
东赵各庄镇农业生产防灾减灾预案
索   引  号 :
1112022500021114X4/2022-00037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蓟州区东赵各庄镇人民政府
发 文 字 号 :
东赵政发〔2021〕4号
主    题 :
应急管理\应急工作;应急管理\防灾减灾工作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东赵各庄镇农业生产防灾减灾预案


为切实做好我镇农业生产防灾减灾工作,提高灾害防御和处置能力,最大限度的避免和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确保农业生产安全、有序、可持续发展,结合部门职责,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应对,最大限度地减轻或避免农业生产损失;坚持统一领导,农口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坚持防灾与救灾并重、防救结合,落实保障措施,做到有备无患;坚持上下联动,全民动员,共同完成农业生产防灾减灾工作。

二、组织机构

镇政府成立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小组,负责协调、指导全镇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的处置工作。由镇长担任组长、分管副镇长担任副组长,成员单位有综合办公室、财政所、综合治理服务中心、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和各村村委会。应急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应急小组职责:根据区气象局发布的气象信息,研究、部署和组织协调农业重大灾害应急处理工作,决定启动和解除突发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研究解决救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指导灾区开展生产自救指挥、组织、调度抗灾救灾物资储备与供应,向区政府、区农业农村委等有关部门报告灾情及应急工作落实情况。

成员单位职责:

综合办公室职责:负责传达区农业生产防灾减灾工作领导小组指示,具体协调处理应对防灾减灾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自然灾害给农业生产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完成区农业生产防灾减灾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政所职责:负责协调落实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处理所需的救火资金,争取、落实农业和农业系统抗灾基础建设项目及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管理、监督农业救灾资金的使用。

综合治理服务中心职责:负责组织领导全镇农业生产防灾减灾工作和应急工作落实情况汇报,组织、调度抗灾救灾物资储备与供应,及时通报自然灾害造成的农业损失情况,组织好蔬菜、肉、蛋、奶等农产品生产工作。

农业发展服务中心职责:及时发布气象灾害信息,及时了解和掌握种植业常规生产和设施农业生产受灾情况,负责评估灾害损失;组织专家对受灾农户给予技术指导和服务;组织农民开展生产自救,负责全镇农业重大自然灾害信息收集、分析、汇总;采取措施预防动物疫病发生,对因灾害死亡畜禽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督促、检查和指导各村农业生产灾害防御和灾后生产自救工作。及时组织农机人员和农机具,参加抗旱、排涝、抗灾抢险和灾后恢复生产服务工作。

各村委会也要成立相应的农业生产防灾减灾工作领导机构,在镇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协调本村农业生产防灾减灾工作。

三、灾情报告和评估

灾害发生后,及时调查、收集、整理和评估受灾情况,组织好上报工作,灾情报告的基本要素包括:时间、地区、范围、强度、受灾情况、直接经济损失和组织救灾的基本情况。镇各村包村指导员也要迅速深入灾区实地踏查,了解、统计受灾情况,结合各村上报的灾情情况,24小时内形成灾情报告,并上报区农业农村委。

四、预防措施

进一步完善各级、各部门农业防灾减灾组织,落实责任制。加强宣传,强化农民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做好预防灾害天气的思想准备;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农业设施、棚室建筑的防护和增温措施,增强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根据自然灾害天气的发生规律,研究制定关键时段、重点地区和薄弱环节的农业抗灾救灾、恢复生产措施,提高农业灾害的规避能力;广泛宣传农业防灾减灾技术,开展农业防灾减灾技术攻关;适时防控,组织技术人员、指导农民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加强与水利站沟通及时调动机电灌设备和农业机械,进行农田排涝、疏浚渠道、抢整、修复损毁农田和各类农业基础设施。督促、帮助灾区农民加强农作物田间管理,及时抢种、补种、改种各类应时农作物。

五、应急响应机制

1.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后,镇农业生产防灾减灾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启动预案,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全面部署救灾工作。

2.农口有关部门应按照本预案明确的职责,及时组织技术人员深入灾区,指导灾区农民开展生产自救工作,帮助灾民尽快恢复生产。

3.镇农业生产防灾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了解、统计和汇总全镇农业生产受灾情况,提出救灾意见和措施,迅速上报区农业农村委。

4.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监督应急措施的落实,检查跟踪救灾资金、物资的使用。

5.灾害天气结束、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建议,领导小组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6.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天津市蓟州区东赵各庄镇人民政府

202163




| 政策解读
| 相关政策
|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