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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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东赵各庄镇林长制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
1112022500021114X4/2022-00043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蓟州区东赵各庄镇人民政府
发 文 字 号 :
东赵政发〔2021〕9号
主    题 :
自然资源\林业管理和野生动植物保护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东赵各庄镇林长制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提升我森林资源生态系统功能和保护管理能力,进一步压实党委和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主体责任,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的通知》《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建立林长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蓟州区全面建立林长制实施方案》的安排,结合我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要求,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为主,坚持绿色发展、生态惠民,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坚持党委领导、部门联动,围绕提升森林资源质量、增强碳汇能力,以筑牢京津绿色生态屏障为主线实施全域全面保护,明确党政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推行“林长制”,实现“林长治”,为加快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美丽天津建设和蓟州区“三地一城”建设提供有力生态保障。

东赵各庄镇共31个行政村,到2021 年底,在全镇建立镇村两级林长制管理体系,各项制度机制基本形成。到2025 年,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更像指标任务。到2035 年,全镇森林面积、森林覆盖率、湿地保护率等指标稳步提升,森林资源质量显著提高,森林生态系统功能更加完善,生物多样性更加丰富,基本实现森林资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组织体系

(一)设立镇村两级林长

1.镇级林长设置

镇设立总林长、林长各一名,副林长11名。

  1. 总林长、林长为我镇林长制工作直接责任人,总林长由镇党

委书记担任。林长由镇长担任,负责具体事务。

主要职责:

负责组织、实施、督导我镇域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

建立健全基层管护队伍,督促加强巡查巡护;

落实上级林长交办的其他任务。

2)副林长。11名包片领导负责担任,以管理区域为单元,明确责任区域。

主要职责:

协助本级林长协调解决林长制工作具体问题;

负责对我镇域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实施检查考核;

负责督促责任镇域内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落实;

落实本级林长交办的其他任务。

2、村级林长设置

村设立村级林长,由村书记担任。

主要职责:

负责组织实施本村域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

逐地逐片、一树一园落实源头保护管理责任,实现保护管理全覆盖;

落实上级林长交办的其他任务。

  1. 设置镇级林长办公

林长制办公室设在镇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分管农业副镇长担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农业发展服务中心、镇综合执法大队、经济发展办公室、村镇办公室相关责任科室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党中央、市、区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工作部署,负责全镇林长制组织实施林长制培训、档案管理等日常事务性工作。

2、组织开展对村林长制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重点任务、重点项目和重大事项的组织调度,及时沟通各方面工作进展情况,研究有关问题,推动相关工作。

3、协助镇林长组织开展东赵各庄镇推进林长制工作的重大问题研究,统筹协调有关单位、部门制定林长制实施相关机制、制度、政策、方案、计划等,并组织实施。

4、完成区林长办交办的其他事项,协调研究解决跨部门、跨区域重点问题。

三、工作机制

(一)建立镇级林长制部门协作会商机制。负责协调解决林长制落实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重要问题。总召集人为林长,副召集人为林长办公室主任。

镇级林长制部门协作会商机制成员单位(以下简称协作部门)包括:党建办公室、镇纪委、市场监管所、派出所、司法所、综合执法队、经济办公室、村镇办公室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具体联络协调工作。

(二)建立完善林长制工作制度。按照国家和天津市有关要求,建立健全林长制会议制度、信息通报制度、巡护制度、督查制度、考核制度等,研究森林资源保护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部署森林生态建设重大事项,确保林长制规范运行。利用森林资源“一张图”构建“智慧林长平台”,建立全镇森林资源网格化、全覆盖管理体系,实行镇村护林员源头管护,确保每块森林资源都有林长、监管员和护林员进行管理。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森林资源生态保护。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的森林资源保护,禁止毁林开垦。加强公益林,强化森林、园林、湿地和自然保护地、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古树名木保护,维护生物多样性。

(二)加强森林资源生态修复。依据蓟州区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森林生态用地,统筹镇域内增绿发展空间,持续推进国土绿化,推动森林乡村建设。实施自然保护地、西北防风阻沙林带、全域道路水系林网、国家生态储备林基地等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经营管理,开展重点生态林抚育,提升森林质量。创新义务植树机制,提高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

(三)加强森林资源灾害防控。建立健全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地方政府责任制。加大森林防火工作预防力度,落实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提升森林火灾的综合防控能力。本着“谁经营、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各级林长做好巡查,做好督促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预防工作。村级林长及承包户定期巡查,夏季柳絮、冬季干枯树叶要及时喷洒和清理。片林要建立防火道。健全林业有害生物疫情预测预报常态化制度,抓好美国白蛾、松材线虫病等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四)深化森林领域改革。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规范集体林权流转交易,增加农民资产性收益;推进政策性森林保险实施,增强林业生产经营者抵御风险能力;建立市场化、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发挥森林资源优势,支持特色经济林、森林旅游康养、林下经济等绿色产业发展。

(五)加强森林资源监管执法。充分利用卫星遥感影像,不断完善森林资源“一张图”、“一套数”动态监测体系,及时掌握森林资源动态变化,提高预警预报和及时查处问题能力,提升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智慧化管理水平。完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制度,开展森林资源督查和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六)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保障镇林长办公室工作力量,规范林长制运行。加强镇林业工作机构、巡护装备建设,建立完善护林员队伍,强化对护林员等管护人员培训和日常管理,发挥源头管理作用。建立市场化、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积极争取市和区有关森林资源生态保护修复财政扶持政策支持,加大镇财政对林业生态建设的投入保障力度。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是推行林长制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谋划,梳理责任清单、建立相关制度,形成层层负责、逐级抓落实的林长制工作体系。镇级林长办公室要发挥牵头作用,各协作部门要按照规定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完善配套政策。建立健全林长制相关工作机制,落实好公益林、湿地、自然保护地、野生动植物等森林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推进森林经营管护、森林康养、林下经济发展等林业产业惠民扶持政策有效落实。

(三)接受社会监督。在责任区域显著位置设立公示牌,向社会公布林长、护林员名单,主动接受公众监督。积极创造条件,加快推进林长制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每年公布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情况。微信、广播等加强生态文明宣传,增强社会公众参与生态保护责任意识,提高全镇爱绿植绿护绿意识。

(四)强化督导考核。落实天津市和蓟州区林长制督导考核纳入林业综合督查检查考核范围有关要求,建立完善林长制考核体系。对造成森林资源严重破坏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附件:1镇级林长名单

2、镇村两级林长、监管员、护林员包保明细表



             天津市蓟州区东赵各庄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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