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赵各庄镇道路“路长制”工作
考核实施意见
按照《蓟州区道路“路长制”实施方案》要求,为进一步落实“路长制”工作职责任务,构建建养并重,外通内联、安全舒适、路域洁美的农村交通发展新格局,切实保障美丽村庄建设的实现,特制定本考核实施意见。
一、考核主体
镇“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制定道路养护管理标准、道路“路长制”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并负责组织实施。
考核对象
镇村两级路长。
考核内容
考核镇所有乡村公路巡查养护情况。重点考核镇、村两级路长履职情况、村级路长制组织机构、信息报送情况、日常管理情况、群众满意程度、道路养护管理工作情况(未竣工验收的大修、改建道路工程不纳入考核范围)。
四、考核办法
本实施意见自2021年9月1日开始实施、试运行1个月,各村级路长年底前完成村内道路管护分工。从2021年10月开始,按照职责任务,对考核对象实行按月考核、每季度排名;月考核评分采用百分制,考核结果分为四档:考核评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为优秀;考核评分为80-90分(含80分)为良;考核评分在60一79分(含60分)为合格;考核评分在60分以下为不合格,季度排名以月考核的平均分数作为季度考核结果。
考核方式
按照“统一标准,分组考核”的原则,由镇“路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采取内业检查与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月考核,道路养管内业资料抽查全覆盖,道路养管工作抽查每村里程20%。
六、考核奖惩
每月考核结果由镇“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梳理汇总,经镇级总路长审定后将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对每季度考核分数排名前三的村进行通报表扬,对每季度考核分数排名后三的村,由镇总路长对镇级路长进行约谈,再由镇级路长对村级路长进行约谈同时将年终考评结果(四个季度的平均分)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天津市蓟州区东赵各庄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