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赵各庄镇人民政府田长制考核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我镇各级田长、网格长日常巡查工作责任,实现对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早发现、早处理、早解决”根据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蓟州区田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蓟州政办函〔2020〕20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镇二级田长对镇二级副田长、二级网格长、村三级田长实行的田长制考核,考核范围为镇域内对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巡查、监督、上报等工作。
第三条管护目标:牢牢守住耕地红线,巩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确保实有耕地数量基本稳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质量有升、布局合理。
第四条田长职责。二级田长对全镇行政区城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负总责,负责指导、协调、督促乡镇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协调处理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中重大问题;每季度听取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汇报,提出工作建议和需要解决的事项;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辖区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巡查、检查;对三级田长耕地保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年度考核。
二级副田长(包片领导)每月对所包片村巡查次数不少于1次;每月听取二级网格长工作情况汇报,协助二级田长督促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
二级网格长(包村干部),每月对所包片村巡查次数不少于3次;每月听取三级田长工作情况汇报;每月汇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整改治理情况并填写《巡查发现制止违法违规用地行为月报表》。
三级田长(网格长)对本村行政区域范围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负总责。负责协助相关部门开展违法拆除、调解纠纷负责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的保护工作;密切关注村内各地块承包人思想动态,对承包人有动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建房、挖沙、取土、建厂、堆放固体物以及排放、倾倒污染物等破坏行为意向的,第一时间劝阻,并向上级田长报告;负责对村内各地块承包人的宣传教育工作。
村专职网格员负责日常巡、检查工作,每周不少于2次对网格内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进行巡查,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占用破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行为,及时上报三级田长(网格长)并处置。对于村内不能处置的事件,网格员通过“津治通APP”上报至天津市一体化社会治理信息化平台,按照工作流程,由镇政府统筹协调解决。
第五条镇田长办职责。承担田长制日常工作,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田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建立健全规制度和台账资料,落实上级田长确定的事项,完成上级田长办的各项任务,对田长月考核、年度考核结果进行统计公示。
第二章考核细则
第六条考核分为月考核和年度考核,年度月考核平均成绩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月考核百分制,其中巡查发现违法违规用地行为记录台账报送情况(15分);“津治通APP”巡查上报情况(15分);田长履职不到位情况(70分)。
(一)三级田长月考核情(2项,共计30分)。
1.三级田长未在镇田长办规定时间上报村级巡查发现违法违规用地行为记录合账(附处理问题整改前后对比照片)的,直接扣减15分。
2.三级田长每月巡查次数缺少1次的,扣除0.5分,扣减累计不超过15分(备注:当月28天或当月31天等同于月30天,以津治通APP后台记录为准)
(二)三级田长月考核履职不到位情况(6项,共计70分)
1.田长制公示牌管护不到位:
①设置不当(位置、方向),每处扣除0.5分,累计不超过1分。
②维护不到位(版面损坏),每处扣1分,累计不超过2分。
③公示牌有损坏且未及时上报的,每处扣1.5分,累计不超过3分。
2.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管护不到位:
①发生在耕地和基本农田建房、建厂的,每发现一处扣10分,累计不超过20分。
②发生在耕地和基本农田挖沙、取土的,每发现一处扣5分,累计不超过10分。
③发生在耕地和基本农田上堆放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每发现一处扣除1分,累计不超过5分。
④发生排放、倾倒污染物等破坏行为及改变农用地用途的每发现一处扣除1分,累计不超过5分。
3.暗查暗访:
①二级副田长、二级网格长、三级田长(网格长)巡查期间未发现问题,被镇田长办暗查暗访发现问题的,每发现一处扣2.5分,累计不超过5分。
②被区级暗查暗访发现问题,每发现一处扣除3分,累计不超过6分。
4.因违法违规用地行为被市级以上媒体曝光且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扣除13分,累计不超过13分。
(三)年度考核。分三个等级,年度内月平均90分(包含90分)以上为优秀,年度内月平均90分以下至80分(含80分)为良好,年度内月平均80分以下为不合格。
第三章结果运用
第七条星级评定及绩效考核建议。
1、星级评定的建议,(年度考核成绩作为星级评定的重要依据)
年度考核排名后三名且考核成绩不合格的村建议不能评定为五星等级。
2、绩效考核的建议。
①月考核累计2次不合格的村,扣除三级田长当年绩效工资的5%。
②月考核累计3次不合格的村,扣除三级田长当年绩效工资的15%。
③月考核累计4次及以上不合格的村,扣除三级田长当年绩效工资的30%。
④年度考核排名后三名且考核成绩不合格村的二级网格长,建议取消评优资格。
3、追责问责。
①年度内月考核1次不合格的村,由镇田长办对三级田长进行提醒谈话。
②年度内月考核累计2次不合格的村或镇、三级田长上报《村巡查发现违法违规用地行为记录台账》时未上报问题,被镇田长办暗查暗访发现问题2次的,田长办上报镇二级田长,由镇二级田长对二级副田长(包片领导)、二级网格长(包村干部)和三级田长进行约谈。
③年度内月考核累计3次及以上不合格的村,镇田长办上报镇纪委,对二级副田长、二级网格长和三级田长严格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行追责问责。
天津市蓟州区东赵各庄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