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业2014年“安全生产月”
活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全县旅游行业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各类旅游安全事故,按照《天津市旅游局关于在全市旅游行业开展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津旅办〔2014〕14号)、县安委会《关于开展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蓟安办〔2014〕7号)要求,紧密结合我县旅游安全工作实际,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结合我县旅游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动员全县旅游从业单位通过集中开展一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素养,落实安全责任,彻底排查旅游安全隐患,堵塞监管漏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县旅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活动主题
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集中6月份一个月时间,在全县各景区、旅行社和星级宾馆同时开展。
四、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领导,成立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周 旺
成 员:由旅游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各景区、旅行社、星级宾馆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旅游执法监察科,办公室主任:李红光(兼),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 各景区、旅行社和星级宾馆相应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机构,抓好本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各项工作的落实。
五、活动内容
(一)动员部署。6月初组织召开旅游全行业“安全生产月”动员大会,建立组织、制定方案。
(二)开展安全普法教育及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动员全行业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读本》,督促全县各旅游从业单位通过多种形式,组织职工学习安全常识和《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条例》和《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观看安全生产主题宣传片和警示教育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增强全行业干部职工安全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
(三)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积极组织各景区、旅行社和星级宾馆参加县安委会6月16日在兴华市场组织的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统一张挂“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大力宣传旅游安全生产法规知识。面向社会公众集中宣传《文明旅游出行指南》,积极热情解答群众咨询。
(四)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指导和督促各旅游从业单位结合实际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应急救援实战演练,提高预案的严谨性、针对性和操作性,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防灾、逃灾、避灾、自救、互救能力。
(五)开展旅游安全检查活动。重点检查各旅游景区危险路段安全防护措施及高风险旅游项目的安全,各星级饭店火灾预防和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各旅行社旅游广告宣传及旅游合同和用车合同规范签订等情况。各旅游从业单位积极开展自查。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各旅游从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周密制定活动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安排专门的活动经费,提早安排,精心策划,抽调人员,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旅游网等媒体宣传安全理念和安全知识,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景区、星级饭店、旅行社门前显示屏打字幕,设置公共宣传栏和咨询台,扩大开展活动效果。
(三)加强沟通,报送信息
各旅游从业单位要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信息的报送,并分别于6月6日及6月30日前将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总结以电子文本方式报送县旅游局执法监察科。
联系人:王静晶
联系电话:29191505
邮 箱:jixianlvyouzhifa@126.com
2014年6月5日
———————————————————————————————
蓟县旅游局办公室 2014年6月5日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