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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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场所扫码查验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225MB18038251/2022-00012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蓟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    题 :
卫生健康\疾病预防控制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近期,国内多个省市地区出现新冠肺炎本土感染聚集性疫情,疫情形势极为严峻。为全面做好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发现重点地区来蓟返蓟未管控人员,保障全区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重点场所扫码查验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区所有进入企事业单位、社区、学校、医疗机构、车站、商场、超市、药店、宾馆、酒店、农贸市场、娱乐场所等单位和场所的人员,都必须主动出示“健康码”和“接种码”,未接种新冠疫苗人员要扫描“未接种新冠疫苗人员信息采集”小程序,登记人员信息。

二、各单位部门和经营主体,尤其是建筑工地、宾馆农家院、景区景点等接收市外人员的场所和单位,交通运输等流动人员较集中的行业和单位,医疗机构和药店等重点单位和部门要在入口处醒目位置设立“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扫码设施,并指定专人负责扫码登记工作,确保扫码措施落实到位。要认真查看行程码下方标注的具体行程,及时发现市外来蓟返蓟,尤其是疫情重点地区人员。

三、各单位部门和经营主体发现健康码为红橙码、行程卡提示14日内有疫情发生的重点地区行程以及体温高于37.3℃的人员,要立即向行业主管部门和乡镇街报告,各行业主管部门和乡镇街应第一时间向区防控指挥部报告报告电话82891210,22766456。

                                                             2021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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