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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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区民政局 区林业局关于加强殡葬服务及 野外用火管理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225MB17324309/2024-00004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蓟州区应急管理局
发 文 字 号 :
津蓟森防办〔2024〕1号
主    题 :
应急管理\防灾减灾工作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各乡镇(街道)、森防指成员单位及有关单位:

《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以来,全市各部门上下联动,焚烧纸钱等迷信用品和花圈、花篮等丧葬用品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公墓、骨灰堂等殡葬服务单位周边、林区边缘以及林区内坟墓旁仍然存在焚烧纸钱等问题,叠加气候以及荒地及林地可燃物载量增多等因素,安全隐患较大,极易引发火灾。为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坚决防止因殡葬服务、祭祀等野外违规用火行为造成森林火灾风险,弘扬文明、低碳、节俭、安全的文明祭祀新风,共同维护城市市容环境,提升城市文明形象,按照市森防办工作要求,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协同开展专项整治

各山区乡镇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要对殡仪馆等殡葬服务设施、墓园、坟墓周边是否存在有关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全面了解违规售卖祭祀用品、焚烧地点以及周围树木杂草、公共设施等有关情况,成立联合执法队伍,开展专项整治。同时,结合居民群众治丧实际,加强法规教育引导,文明、规范执法,坚决防止因违规祭祀以及其他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引发火灾。

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进入森林防火期以来,天干物燥,气候条件不利,面临易引发森林火灾的严峻形势。各单位要切实增强“生命高于一切”的安全意识,严格遵守森林防火有关法律法规,重点加强春节、清明、中元节等时期的监管力度,结合殡仪馆等殡葬服务设施周边道路等实际,研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要持续开展经常性执法巡查、加强日常监管,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持续监管,提高市民群众落实法规规定、文明治丧的自觉性,严禁野外违规用火,严禁携带火种火源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墓园和林区,严禁在山头、林地、墓地焚烧祭物、燃放烟花爆竹等,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三、持续推进移风易俗

要充分发挥乡镇(街道)、社区(村委会)及群众力量,加大宣传力度,将移风易俗与加强森林防火宣传相结合,利用殡葬服务单位、社区(村委会)宣传阵地,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倡导群众文明祭扫,自觉践行移风易俗、文明绿色的祭祀新风尚,切实增强安全防火意识。要强化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以身作则、模范带头,履行好严防森林火灾的责任和义务,进一步营造移风易俗、文明殡葬、祭祀的良好氛围,共同守护绿水青山,共建共享美丽家园。

区森林防灭火       区民政局          区林业局

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1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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