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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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关于印发《天津市蓟州区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防灭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225MB17324309/2024-00006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蓟州区应急管理局
发 文 字 号 :
津蓟森防指〔2024〕2号
主    题 :
应急管理\防灾减灾工作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关于印发《天津市蓟州区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

防灭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山区乡镇人民政府,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森林防灭火工作,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防灭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23〕9号)和市森防办《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区森防指结合实际,制定了《天津市蓟州区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防灭火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41月3

(联系人:陈超;联系电话:60819608)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蓟州区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

防灭火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森林防灭火工作,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防灭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23〕9号)和市森防办《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的领导、属地负责,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森林防灭火的全过程各方面。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全面推进防灭火一体化,优化体制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密切协同配合,严格源头管控,夯实基础建设,加大科技创新,提升队伍能力,加快构建我区森林防灭火工作新格局。

    2025年,全区森林火灾预防体系、火灾扑救体系、制度保障体系基本建立,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9‰以内。到2030年,全区居民防火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持续提高,森林防灭火能力显著提升,实现火灾扑救科学化、队伍建设专业化、装备建设现代化,形成完备的森林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制度保障体系。

    二、工作任务

    (一)明确工作职责,压实防控责任

    1.压紧压实属地责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结合落实林长制压实第一责任人森林火灾防控责任。建立完善山区乡镇防灭火责任落实机制,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将责任真正落实到山头、人头、村头、地块,落实到山区乡镇人民政府、山区村委会基层一线。(责任单位:山区乡镇)

    2.压紧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履行森林防灭火职责。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综合指导森林火灾防控工作,牵头开展火灾预警监测和信息发布,组织指导协调火灾扑救工作。林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火灾预防,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日常检查、宣传教育、防火设施建设和火情早期处理等工作。公安部门负责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火案侦破,协同林业主管部门开展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违规用火处罚等工作。其他部门按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做好各自领域内森林防灭火工作。(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林业局、公安蓟州分局,其他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压紧压实经营单位和个人主体责任。国有林场和自然保护区等各类有林经营单位和在林区从事各类活动的个人,按照“谁经营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划定责任区、明确责任人、签订责任书。严格落实网格化风险管控机制,加密林区、郊野公园等检查站(望哨)设置,增加巡查巡护频次,采取有效措施,严防火源进山入林,真正守住山、盯住人、管住火。(责任单位:有林单位)

    (二)完善体制建设,建立长效机制

    4.健全指挥体系。完善区、镇两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实现上下基本对应。加强指挥部办公室和主管部门业务能力建设,坚持选优配强,提高领导班子专业化水平,在森林防灭火主管部门领导班子中配备防灭火实战经验丰富的领导干部。积极推进持证上岗制度,依托“大讲堂”等培训活动,不断提升指挥员组织指挥、统筹协调、决策部署能力水平。(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林业局、公安蓟州分局、山区乡镇、有林单位)

    5.强化职能作用。坚持统一指挥、协调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充分发挥区森防指办公室牵头抓总作用,进一步明晰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形成防中有救、救中有防、防救结合双重管理机制。强化现场指挥、会商调度、信息共享、信息报送、早期处置等一系列工作机制,做到指挥机构健全完善、部门职责清晰明确、运行机制规范科学、防火责任落实落地。(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林业局、公安蓟州分局、山区乡镇、有林单位)

    (三)深化源头治理,消除火灾隐患

    6.开展防火宣传。林业、应急、公安、宣传、教育、文化和旅游、有林单位等部门及山区乡镇人民政府、山区村委会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森林防火、火灾扑救和安全避险知识科普和宣传,开展森林火灾案件警示教育,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等活动。推动将森林防灭火纳入村规民约,提升全民防火意识和法治观念。(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林业局、区应急局、公安蓟州分局、区教育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山区乡镇、有林单位)

    7.强化火源管控。坚持“防未、防危、防违”全链条管理。落实野外用火审批制度,对农事用火、民事用火、祭扫用火、野外用火等进行集中治理,依法严厉查处各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全面推行森林防火码,实施网格化管理和群防群控,强化交替巡护、设卡布防、早期处理等措施。强化京津冀三地森林防灭火工作协同联动,联合处置火情。(责任单位:区林业局、公安蓟州分局、区应急局、区民政局、山区乡镇、有林单位)

    8.推进隐患治理。紧盯山区、景区、林区等重点防范区域,围绕对森林构成风险隐患的区域进行排查、摸清底数,实行挂账销号整治。林业、民政、文化和旅游等部门及电力、通信、铁塔等企业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本行业领域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有关军事机关配合抓好军事设施周边火险隐患排查整治。(责任单位:区林业局、公安蓟州分局、区应急局、区民政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人武部、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供电分公司、山区乡镇、有林单位)

    (四)强化力量建设,提升扑救能力

    9.配合落实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驻防。坚持“固守重点、因险前置、区域联动、全域救援”的布防格局,配合市应急局在我区组建消防救援机动队伍,推进力量部署、经费保障、营区选址等工作,缩短队伍组建周期,尽快形成战斗力,切实提升我区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林业局、区发展改革委、公安蓟州分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市规划资源局蓟州分局、区住房建设委、区退役军人局、区消防救援支队)

    10.加强防灭火力量建设。规范训练内容,完善考核标准,

增强防灭火队伍快速反应、紧急处置的综合作战能力。强化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专业森林扑火队伍、半专业森林扑火队伍、驻蓟部队、民兵和预备役部队、社会救援组织等力量的协同与训练。发挥社会救援组织作用,探索建立森林志愿消防员制度。(责任单位:区林业局、区应急局、区人社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区人武部、山区乡镇、有林单位)

    11.加强专业人才建设。完善森林防灭火专家队伍建设,建立防灭火专家库,畅通防灭火咨询渠道。(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林业局、区气象局、区消防救援支队)

    12.提升立体化灭火能力。不断创新森林火灾扑救战术战法,加强以水灭火、个人防护、航空灭火等装备建设,确保遇有火情科学、安全施救。协助市森防办做好我区重点时期、重点区域租赁直升机常态化驻防工作,配合做好我区森林防火航空应急救援基地及临时停机坪建设。(责任单位:区林业局、区应急局、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市规划资源局蓟州分局、区水务局、新城公司)

    (五)加强基础建设,突出科技赋能

    13.强化重要设施建设。加强森林防火阻隔系统建设,力争到2025年实现林火阻隔网密度达到4.7米/公顷。建设林火工程阻隔带,逐步完善森林消防供水系统和取水点等设施。重点加强防火核心圈的防火道、隔离带、视频监控、蓄水池等防灭火设施建设,配备以水灭火机具、应急通讯等必要装备。坚持新建与改造相结合,加强应急路网建设,力争到2025年实现林区路网密度达到3.1米/公顷、形成结构较为完整的林区防火应急道路网络。(责任单位:区林业局、区应急局、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水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山区乡镇、有林单位

    14.提升防火监测水平。强化“空天地”一体化森林防灭火监测,努力实现北部山区重点区域24小时视频实时监控。在森林防火重点区域新建和修缮防火检查站(瞭望哨),运用“人防+技防”等多种措施,提升火情监测覆盖率、识别准确率,实现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责任单位:区林业局)

    (六)树牢底线思维,增强处置能力

    15.提升预警能力。深化部门协作,强化多级联动,完善风险研判、滚动会商和预警发布等机制。结合火险信息和气候物候、植被分布、可燃物载量等要素条件,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和森林火险预警变化,及时调动防灭火力量进入预警响应状态,确保预警响应措施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林业局、区气象局、公安蓟州分局、山区乡镇、有林单位

    16.做好应急准备。制定完善各级各类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健全现场指挥、快速响应、信息共享机制,抓好森林防灭火队伍培训和实战演练,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组织指导防灭火力量在森林重点区域、主要目标携装巡查、靠前驻防、力量前置。规范现场指挥,强化火场纪律,最大程度保障扑救人员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责任单位: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山区乡镇、有林单位)

    17.抓好极端情况下森林防灭火工作。制定应对极端情况下森林火灾专项预案及具体实施方案,做好有效应对极端情况下森林防灭火各项准备工作。加强极端天气短临预警,强化火险形势研判,实时发布预警信息,全力阻断致灾因子耦合导致大火巨灾,及时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责任单位: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山区乡镇、有林单位)

    (七)严格监督问责,提升法治水平

    18.健全制度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相关规定、制定完善国有林场、郊野公园等重点区域的森林防灭火工作规定。落实防火期森林防灭火工作监督、检查等制度,建立重点时期督导检查考核机制。(责任单位:区林业局、公安蓟州分局、区应急局、山区乡镇、有林单位)

    19.严格执法问责。提高执法队伍素质能力,依法查处涉火案件,加强部门协作沟通,完善行刑衔接工作流程,提高火案侦破效率,严惩火灾肇事者,对典型案例公开曝光,有效震慑违法犯罪。(责任单位:公安蓟州分局、区林业局、区应急局、山区乡镇、有林单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推动

    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深刻认识抓好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性,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积极谋划推动森林防灭火工作,细化工作任务,逐级压实责任,确保森林防灭火工作措施落地落细落实。(责任单位: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山区乡镇有林单位)

    (二)加大资金投入

    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原则,积极探索建立森林防灭火投入长效机制。根据实际需求,对森林防灭火主要任务、重点事项优先给予资金保障。(责任单位: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山区乡镇有林单位)

    (三)完善配套政策

    依法为防灭火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或购买商业人身保险,按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开展表彰奖励。根据防灭火实际配备专用车辆,落实车辆编制并纳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管理。森林消防车辆依法依规享受应急救援车辆相关政策,确保扑救火灾时快速通行。(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退役军人局、区财政局、区林业局、区应急局、区交通局、公安蓟州分局、区消防救援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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