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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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225MB17324309/2024-00010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蓟州区应急管理局
发 文 字 号 :
津蓟安办〔2024〕7号
主    题 :
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工作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及有关单位:

特种作业专业性强、危险性大,易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并造成群死群伤。《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部令第10号)规定“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规定“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为重大事故隐患。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监督检查工作,强化落实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工作,区安委办制定了《关于加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通过政务邮箱按时报送相关材料。

附件:关于加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

2024年36

(联系人:崔宗扬;联系电话:60819607;政务邮箱:jzqyjj12@tj.gov.cn)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加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抓好特种作业持证上岗,认真汲取相关事故教训,防范遏制特种作业事故发生,根据《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加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津应急〔2024〕5号)的安排部署,紧密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制定我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检查范围

对照《特种作业目录》检查工贸、危化行业内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持证上岗情况。重点检查电工、焊工、高处作业等特种作业持证上岗情况。

检查内容

(一)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有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重点打击未取证上岗作业、作业类别不符、证件过期、使用伪造证件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企业是否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台账 ,并组织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及时完成复审(特种作业操作证每3年复审1次)。

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改阶段(即日起至320日)

各单位要督促本辖区本领域内相关企业一是要组织学习国家对特种作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及时了解和掌握特种作业各项规定要求,落实主体责任,规范特种作业现场管理。二是要对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特种作业进行自查,对照《特种作业目录》明确企业内特种作业岗位,列出岗位清单和作业人员,建立完善《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台账》(附件2)。三是要对相关人员的特种作业证逐一核查真伪、操作项目和有效期限(查询方式见附件3)。

(二)监督检查阶段(321日至1120日)

各单位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对本辖区和本领域内企业开展检查时,要将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作为必查项统筹力量加强检查在检查过程中重点关注特种作业人员取证数量不满足倒班要求;同一岗位涉及多个特种作业的人员持证种类不全;承包商、外委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或持证数量不足;危化危险工艺岗位未持证上岗等典型问题。

区安委办将组织对全区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开展精准严格执法,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将依法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巩固提升阶段(持续开展)

各单位要总结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监督管理经验做法,巩固提升监督检查工作成效,督促企业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做好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安全监管工作。

    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安全意识

各单位要督促企业学习掌握并张贴《工贸危化企业特种作业持证上岗明白纸》(A4纸黑白打印一张即可),广泛宣传特种作业安全知识、常识,开展特种作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提高全社会对特种作业危险性的认识,使企业广泛了解特种作业相关工作要求,熟知从事特种作业人员需经培训、考核、取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二)强化监督检查,倒查持证上岗

各单位要加大对特种作业非法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落实执法措施,依法严厉查处,通过查看危险作业票,涉及特种作业区域的监控视频记录,施工记录,排班表等倒查特种作业无证上岗、超期未复审、证件过期等行为。做到严查一家,警示一片,对典型案件进行通报、曝光,如发现本文件检查内容所列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如发现制售假证的违法行为,及时移交公安部门查处。

区安委办将组织多支执法小分队,以“四不两直”方式深入各单位对专项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并将专项检查工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对于发现工作部署组织不到位、执法检查不认真或者查出问题跟踪整改不到位的,将采取约谈通报、警示建议、督办问责等措施,因上述问题导致事故发生的,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事故责任。

(三)规范准确报送,及时掌握进度

请各单位于4月10日、7月10日、11月10日前将《特种作业持证上岗监督检查进展情况调度表》(附件4)PDF版及电子版通过政务邮箱报送区安委办。为减轻基层负担文字总结不做要求,各单位如有好的经验做法可形成文字总结与《调度表》一并报送。

附件:1.特种作业持证上岗明白纸

      2.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台账

      3.特种作业操作证查询方式指引

      4.特种作业持证上岗监督检查进展情况调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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