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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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蓟州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225000208725L/2024-00002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 文 字 号 :
蓟州政办发〔2024〕2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其他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蓟州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

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天津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蓟州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等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蓟州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

二、根据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实际情况,确需对列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决策事项进行调整的,由有关部门研究论证后报区政府确定,并按程序报区委同意。

三、承办单位应当在重大行政决策作出后30日内向区政府办公室移交相关材料。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424

此件主动公开



蓟州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

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承办单位

时间安排

1

调整蓟州区农村自来水

销售价格

区发展改革委

第四季度

2

编制《蓟州区清洁能源专

规划(20222027年)》

区发展改革委

第四季度

3

编制《蓟州区历史文化名

保护规划(20212035年)》

市规划资源局蓟州分局

第四季度

4

编制《蓟州区水网建设规划20212035年)》

区水务局

第四季度

5

编制《蓟州区水土保持规划20212035年)》

区水务局

第四季度

6

编制《蓟州区湿地保护规划20232035年)》

区林业局

第四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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