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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行政许可法及区诚信办关于“双公示”工作相关规定及要求,经蓟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现将2024年第七期审核通过的1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业务报告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3月18日至3月25日。公示期间如对以上审核单位有异议,可向区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反映。
电话:82868117
附件:天津市蓟州区人力资源服务业务报告公示表
(2024年3月11日-2024年3月15日)天津市蓟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3月1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