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施监督管理中,发现天津成峰永煜劳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天津一航基建工程有限公司、天津日日清保洁服务有限公司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分别于2024年3月9日、2024年3月15日、2024年3月16日到期且未在规定时限办理延续,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社部令第19号)第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需要延续行政许可有效期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60日前向许可机关提出延续行政许可的书面申请,并提交3年以来的基本经营情况……”及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许可机关应当依法办理劳务派遣行政许可注销手续:(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劳务派遣单位未申请延续的……”,我局决定注销天津成峰永煜劳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书(编号:12004169)、天津一航基建工程有限公司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书(编号:12004203)及天津日日清保洁服务有限公司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书(编号:12004219)。
特此通告。
天津市蓟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