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行政许可法及区诚信办关于“双公示”工作相关规定及要求,经蓟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现将2024年第十一期审核通过的1家劳务派遣经营单位许可设立、1家劳务派遣经营单位许可延续、1家劳务派遣经营单位许可注销及1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业务报告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4月15日至4月19日。公示期间如对以上审核单位有异议,可向区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反映,反映电话:82868117。
附件:1.天津市蓟州区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设立、延续、注销)公示表(2024年4月7日-2024年4月12日)
2.天津市蓟州区人力资源服务业务报告公示表(2024年4月7日-2024年4月12日)
天津市蓟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