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蓟州区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2021年12月8日)
蓟州区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蓟州分局
蓟州区统计局
2018年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蓟州区政府在天津市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正确领导下迅速部署行动,采用0.2米分辨率的航空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落实最严格的质量管控措施,800余名调查人员先后参与,历经初始调查和统一时点更新两个阶段,用时3年,形成了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的汇总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区国土利用状况。
现将全区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34284.29公顷(51.43万亩)。其中,水田2571.34公顷(3.86万亩),占7.5%;水浇地30000.61公顷(45.0万亩),占87.51%;旱地1712.34公顷(2.57万亩),占4.99%。耕地主要分布在下仓镇、杨津庄镇、桑梓镇、侯家营镇、尤古庄镇、下窝头镇、青甸洼,占全区耕地的62.68%。
(二)园地17718.48公顷(26.58万亩)。其中,果园17642.56公顷(26.47万亩),占99.57%;其他园地75.92公顷(0.11万亩),占0.43%。园地主要分布在下营镇、罗庄子镇、孙各庄满族乡、马伸桥镇、官庄镇、别山镇,占全区园地的66.68%。
(三)林地54674.19公顷(82.01万亩)。其中,乔木林地18606.14公顷(27.91万亩),占34.03%;灌木林地12607.35公顷(18.91万亩),占23.06%;其他林地23460.7公顷(35.19万亩),占42.91%。林地主要分布在下营镇、罗庄子镇、官庄镇、穿芳峪镇、渔阳镇、别山镇、白涧镇,占全区林地的53.04%。
(四)草地796公顷(1.19万亩)。均为其他草地,无天然牧草地和人工牧草地。草地主要分布在官庄镇、别山镇、渔阳镇、下营镇、穿芳峪镇、东二营镇、许家台镇、罗庄子镇,占全区草地的58.90%。
(五)湿地202.42公顷(0.30万亩)。均为内陆滩涂,无沿海滩涂和沼泽地。湿地主要分布在于桥水库、下营镇、西龙虎峪镇,占全区湿地的79.92%。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7783.28公顷(41.67万亩)。其中,城市用地2655.76公顷(3.98万亩),占9.56%;建制镇用地5305.85公顷(7.96万亩),占19.10%;村庄用地17793.44公顷(26.69万亩),占64.04%;采矿用地1403.16公顷(2.10万亩),占5.05%;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625.07公顷(0.94万亩),占2.25%。
(七)交通运输用地4889.13公顷(7.33万亩)。其中,铁路用地549.76公顷(0.82万亩),占11.25%;公路用地2977.98公顷(4.47万亩),占60.91%;农村道路1361.34公顷(2.04万亩),占27.84%;管道运输用地0.05公顷。无轨道交通用地、机场用地和港口码头用地。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7672.92公顷(26.51万亩)。其中,河流水面1485.68公顷(2.23万亩),占8.41%;水库水面9552.12公顷(14.32万亩),占54.05%;坑塘水面2590.74公顷(3.89万亩),占14.66%;沟渠2773.69公顷(4.16万亩),占15.69%;水工建筑用地1270.69公顷(1.91万亩),占7.19%。水域主要分布在于桥水库、下仓镇、杨津庄镇、侯家营镇、下窝头镇、下营镇、青甸洼,占全区水域的81.35%。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区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全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
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实行党政同责,牢牢守住耕地红线,严守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确保“耕地数量稳定,质量不下降”。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国家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以更少的土地投入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调”成果是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全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