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预公告
蓟州区征告字〔2021〕7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拟征收礼明庄镇晓悦庄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照蓟州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途为蓟州区土地整理中心工业用地项目。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礼明庄镇晓悦庄村集体土地,面积约0.1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确认安排
拟于2021年11月10日,由礼明庄镇人民政府等部门,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1年11月10日至11月24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土地范围内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抢栽、抢种的青苗,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地址:蓟州区迎宾路18号; 邮编:301900
联系人: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蓟州分局资源保护管制科
联系电话: 29142885
蓟州区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