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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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山镇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天津市蓟州区别山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4-03 16:48

别山镇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全面完成我镇2024年度参保任务,根据上级部署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推进高质量发展,以实现覆盖全民、依法参保为目标,大力提升参保质量,切实维护参保人医保权益,稳步做实全民参保计划,为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按照全区统一安排,我镇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任务为23440人,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参保缴费工作。

三、参保范围

(一)具有本市户籍、学籍或持有《天津市居住证》《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的城乡未就业居民(含新生儿);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机构就读的全日制非在职在校学生、儿童(包括外省市、港、澳、台及外国籍学生儿童)。

(二)新生儿参加居民医保,应使用本人真实姓名和身份证明,父母任何一方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可以凭本市居住证受理回执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参加居民医保。本市学籍的外籍学生,凭有效护照由所在学校统一组织参加居民医保。

四、集中申报缴费期

2024年度本市居民医保集中申报参保缴费期为20231010日至1231日,符合参保条件的各类人员,持有效证件和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2024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登记缴费手续。

五、缴费方式

1.银行临柜缴费:缴费人持《银行端查询缴费凭证》或《缴费通知单》,到协议商业银行网点临柜缴费。协议商业银行包括: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天津银行、中信银行、交通银行渤海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民生银行

2.天津税务手机APP缴费:缴费人注册登录“天津税务”手机APP,通过“自然人业务-社保缴费办理”功能,为本人或他人自助缴费。

3.电子税务局缴费:缴费人可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电子税务局网站,自然人身份登录后,通过“自然人业务-社保缴费办理”功能为本人或他人自助缴费。

4.微信、支付宝缴费:缴费人通过微信“社保云缴费”小程序中的“天津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功能、支付宝“市民中心-社保-居民医保缴费”功能为本人或他人自助缴费。

5.扫码缴费:通过扫描“社保云缴费二维码,选择“天津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功能,为本人或他人自助缴费;二维码如下图所示。



6.办税服务厅缴费:缴费人前往办税服务厅,通过现金或使用智能POS机缴费。

7.银联缴费:缴费人通过银联APP的居民医保缴费模块,选择“城市服务-更多-社保缴费-城乡居民”功能,为本人或他人自助缴费。

六、缴费标准

(一)城乡未就业居民(成年),自愿选择缴费档次,选择高档缴费的人员每人每年1010元,选择低档缴费的人员每人每年380元,享受相应缴费档次报销待遇。

(二)各级各类在校学生含托机构未成年居民新生儿按照低档个人缴费标准缴费,每人每年380,享受高档缴费报销待遇。

(三)特困人员、部分优抚对象、离休干部无固定收入的配偶和孤儿,个人缴费部分按照100%的比例全额资助,个人无需缴纳费用。

(四)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其他重度残疾人(指未享受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待遇的重度残疾人)(以下统称“其他重度残疾人”)享受国家助学贷款高校学生等资助参保对象,按照低档个人缴费标准90%的比例定额资助,10%费用由个人缴纳,具体为每人每年38元。其他重度残疾人中的居民(成年),可自行选择更高缴费档次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不再享受定额资助参保政策。


七、组织实施

我镇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从2023年9月1日开始,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动员部署(101日—1020日)

召开别山镇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会议,对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我镇党群服务中心将对具体工作人员进行集中业务培训。同时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专门部署,搞好业务培训,切实将思想统一到镇党委、政府工作部署上来,层层分解任务,责任落实到人,全力推动居民医保参保工作。

(二)宣传发动(91日—1231日)

利用村村通广播,在参保缴费期间,广泛宣传居民医保惠民政策,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各村组织人员入户,搞好政策宣讲;在集市、商贸繁华区设立宣传咨询台,发放宣传材料,面对面向群众讲清政策,讲明居民医保的优势,让广大居民明白缴费标准、待遇水平、办理程序,引导居民积极参保。

(三)保费征收1012日—1115日)

各村居、学校和托幼机构要逐人逐户宣传发动参保,居民可选择微信、支付宝扫码、天津税务APP、电子税务局等方式参保缴费,工作人员也可用手机微信为居民代缴参保。

(四)核定入库(1116日—1130

各村要逐人逐项核对参保缴费居民的各项信息,确保准确无误。对享受政府全额补助参保的优抚对象、低保人员、特困人员、低收入家庭成员、重残、离休干部遗孀等特殊群体人员,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民政局、残联、老干部局负责参保信息核对上传工作。

)检查总结(121日—1231日)

各村对参保登记、录入、缴费情况进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要逐一分析原因,找准症结,协调解决。未完成参保任务的,应及时查漏补缺,确保应保尽保。

、职责分工

镇党群服务中心负责全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组织推动,监督指导、统筹协调和参保人员录入。

区税务局负责保费收缴入库、申请退费登记和收缴指导及协调工作。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优抚对象身份确认和参保登记相关信息上传工作。

区民政局负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收入家庭成员身份确认和参保登记相关信息上传工作。

区残联负责重度残疾人员身份确认和参保登记相关信息上传工作。

区老干部局负责离休干部无固定收入的配偶或遗孀身份确认和参保登记相关信息上传工作。

各村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组织推动、登记和目标任务落实工作。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力推动,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特别是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任务完成到位。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村、各相关部门要把参保工作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切实形成工作合力,整体推进参保工作,确保我镇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任务圆满完成。

(三)加强督查考核。各村要对参保缴费工作实行台账式管理,自10月13日起,实行“日报告”制度,每天上报居民医疗保险参保进展情况。参保期间,镇党群服务中心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村参保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实行排名通报,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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