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测与预警机制
预测预警信息
镇政府要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
一、信息报送原则
1、迅速: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镇政府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在事件发生后1小时内报告县应急办局,若因情况复杂,1小时内难以上报的,必须先电话报告,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待情况核实后,书面材料4小时内上报。
2、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3、直报:发生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后,镇政府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报镇政府领导的同时报告县应急办。特殊情况,应向当地公安派出所及有关部门报告。
4、续报: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镇政府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及时续报事件处置情况及事态变化情况。
二、预测预警行动
1、在镇政府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镇政府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按照工作职责落实人员,明确责任,细化措施,把各项工作和要求落到实处。
2、镇政府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完善突发公共事件预测、预警机制,定期对各种可能引发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并及时上报应急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