蓟州区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五批9月24日)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污染 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 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D2TJ202009230026 | 1、蓟州区杨津庄镇津围公路“蓟州区津乐生猪屠宰加工厂”,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异味污染严重。 2、宁河区宁海花园西南460米“天津全喜畜禽产品有限公司”,无环评手续,无污水处理设施,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异味污染严重。 |
水,大气 | 经查,反映问题情况不属实。 “蓟州区津乐生猪屠宰加工厂”主要经营生猪屠宰,具有环保手续,建有污水处理设施,经营过程中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均收集到污水收集池,经生物接触氧化法处理达标后,用于农田和果园灌溉。现场检查时,该厂污水处理设施正在运转,厂区周边未发现污水直排迹象,经第三方对厂界废气检测,检查结果达标。 |
部分属实 | 已要求上述两家单位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下一步,加大巡查力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处理。 | 已办结 | |
2 | X2TJ202009230107 | 1、蓟州区邦均镇西马兵村原村书记朱某倒卖耕地,将耕地改为自家庄园进出的道路; 2、朱某在2001-2002年与村内某干部倒卖集体山场页岩几万方,从中获利。 |
土壤 | 经查,反映问题情况部分属实。 1、反映的园实为该村村民承包地,该村民2011年承包村南侧集体土地32亩,与村集体签订有土地承包合同,已缴纳土地承包费,土地性质为林地。现场核查时,该地块主要用于养殖和苗木种植,建有养殖设施,已办理养殖用地备案手续,为方便农业生产,修建有配套水泥路,路宽不超过4米,符合相关规定;建有办公用房及采光房,占地面积447平方米,涉嫌改变土地用途。 2、反映原村支部书记已于2016年逝世。经与该村原村主任朱某、原村会计及现任村支部书记朱某东调查核实,被调查人均表示未发现有村干部在村集体山场有过盗采页岩,倒卖集体山场页岩的行为。 |
部分属实 | 1.对于办公用房、采光棚涉嫌改变土地用途违法行为,已依法立案查处,预计10月30日左右,申请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下一步,严密监控,加大巡查力度,发现盗采行,依法严厉打击。 |
阶段性办结 | |
3 | X2TJ202009230047 | 蓟州区桑梓镇昌茂庄村村民承包村东南集体用地,自建厂房,自营或者承包给他人长期用于腌制品生产,污水、废弃物肆意排放、堆弃至厂房周边坑塘,厂房周边农田、农作物生长及村民饮用水均受到影响,异味扰民。2019年起该处已不再经营腌制品生产,但厂房周边土地已严重污染,当地政府未采取任何措施。该厂房现出租用于饲养牲畜,未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 其他污染,土壤,水,大气 | 经查,反映问题情况部分属实。 反映的腌制厂原为天津市蓟县振辉腌制厂,由昌茂庄村村民刘某承包村集体建设用地所建,于1996年建厂投入使用,2003年停产并注销营业执照至今,生产期间主要经营黄瓜、茄子等蔬菜腌制,生产工艺为在防渗腌制池内以盐卤进行腌制,盐卤水无渗漏和外排。现场检查时,该厂防渗腌制池已废弃,无盐卤水和腌制菜积存,无腌制迹象。厂区内现圈养9只羊和4头小香猪,未达到规模化养殖场标准,无需办理环保手续,厂区内无粪污随意堆放现象,粪污全部用于还田。 经对该厂周边勘察,东侧和南侧为农田,现种植玉米,长势良好;北侧为砂土坑,坑内无积水,现种植苗木,长势良好;西侧为昌茂庄村党群服务中心。厂区周边未发现废弃物堆放和污水外排迹象,无异味,未见周边土地和饮用水受污染情况。 |
部分属实 | 下一步,加强对该点位的巡查管控,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
已办结 | |
4 | X2TJ202009230044 | 蓟州区东施古镇韩家筏村村民举报天津市农委领导以村民韩某名义在村东侧基本农田保护区大面积圈地种树(360亩),破坏良田。 | 土壤 | 经查,信访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反映的地块位于东施古镇韩家筏村东北部,面积362.92亩,现种植国槐、金枝槐、白蜡等绿化苗木,地性为永久性基本农田。该地块实由韩家筏村村民韩某有父子二人经营,于2014年、2015年两年间分别与该村农户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均到2027年1月31日终止。由于韩某有经营不善,加之市场行情不景气,自2017年至2020年四年间未给付村民承包费。经核实,此事与市农委领导无关。 |
部分属实 | 根据韩家筏村委会已与当事人韩某有签订《授权书》,韩某未按期清偿村民土地流转费用,原合同废止,现由村委会负责将流转土地返还给村民,地上附着物由村委会自行处理后,恢复农作物种植。 |
阶段性办结 | |
5 | X2TJ202009230040 | 蓟州区天一绿海社区揽秀园20排楼前树木、绿地、花木被前排3至4户联排别墅住户破坏后,修建车位。 | 生态 | 经查,反映问题情况部分属实。 反映的点位未发现上述问题。为摸清情况,进行了扩大排查范围,发现20排楼后有业主存在破坏绿地建车位的问题。 |
部分属实 | 针对巡查发现的问题,责令业主在2020年10月30日前自行拆除违建车位,并恢复绿地。逾期不拆除的予以强制拆除,预计12月31日前完成。 下一步,加强巡查监管力度。同时督促物业公司加强管理,做到早发现,早制止,防止违建发生。 |
阶段办结 | |
6 | X2TJ202009230036 | 蓟州区金盾花园4号楼东侧绿地上,2020年7月份由蓟州供电局城区供电所安装了一座630kva箱式变电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TJ1193-2011《住宅小区电气建筑设计规范》及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12D*603《住宅小区电气设计与施工》4.2.3条规定,距离住宅楼过近,存在电磁辐射和噪声污染问题。 | 噪音,辐射 | 经查,反映问题情况部分属实。 1、反映的箱式变电站实为蓟州区重点民心工程“1001工程”项目内容,为满足周边小区用户新增用电负荷增长需求,解决末端电压等问题,对变压器进行增容。该变压器距4号楼房屋约为10米,根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第5条和《天津市电力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电力设施距建筑物的水平安全距离:1—10kV电压等级的为1.5米,该箱式变电站高压侧为10kV电压等级,位置满足规定的安全距离要求。另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磁环境控制限制》(GB8702-2014)第5条“豁免管理”的规定,“100kV以下电压等级的交流输变电设施”属于电磁环境豁免管理范围,故该箱式变电站对环境和公众健康的“电磁辐射”影响是安全的。 2、反映的噪声污染问题,经对该箱式变电站噪声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数值显示配电箱西侧1米昼间52dB(A),夜间41dB(A);配电箱南侧1米56dB(A),夜间45dB(A),符合排放标准。 |
部分属实 | 下一步,加强监管和执法巡查,发现问题依法查处。 | 已办结 | |
7 | X2TJ202009230033 | 蓟州区上仓镇东塔庄村有东、西两个大坑: 1、村委会已将东大坑填埋; 2、排污终端设施建在村内西大坑里,存在向坑内排放污水的情况。 |
水,土壤 | 经查,反映问题情况部分属实。 1、反映的东大坑实为该村东天然形成的坑塘,规划建设中的东塔庄村污水处理集污池占用该坑塘,现场检查时,村东坑塘正在进行基础施工,因工程建设需要,进行了部分填埋,由于村内管网尚未建设完成,现场堆放有土方; 2、反映的西大坑实为该村西天然形成的坑塘,有自然汇集雨水的生态功能,部分雨水流入坑内。未发现污水排入情况。该村污水管网工程一体化污水处理站部分占用村西坑塘,有相关部门审批手续,污水处理后达到国家一级A标准,根据《天津市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可以排入坑塘沟渠。现场检查时,村西坑塘正在进行基础施工,因工程建设需要进行了部分填埋,处理站设备尚未安装使用,村内管网尚未建设完成,坑内无水。 |
部分属实 | 下一步,将按照全市厕所革命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要求,加快该村污水管网和处理站建设,预计10月31日前工程全部完工,实现“四水”收集,彻底解决农村生活污水问题。同时,坑塘土地平整、清理工作和工程建设同步推进。 | 阶段办结 | |
8 | X2TJ202009230032 | 蓟州区上仓镇东塔庄村西有一大坑,村委会将排污终端设施建在坑里,下大雨时污水排入大坑,坑塘至今破烂不堪,无人治理。 | 水 | 经查,反映问题情况部分属实。 反映大坑实为该村西天然形成的坑塘,有自然汇集雨水的生态功能,下大雨时部分雨水排入坑内,未发现污水排入情况。该村污水管网工程一体化污水处理站部分占用该坑塘,有相关部门审批手续,污水处理后达到国家一级A标准,根据《天津市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可以排入坑塘沟渠。现场检查时,正在进行基础施工,处理站设备尚未安装使用,村内管网尚未建设完成,因工程需要,堆放有土方,坑内无水。 |
部分属实 | 下一步,将按照全市厕所革命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要求,加快该村污水管网和处理站建设,预计10月31日前工程全部完工,实现“四水”收集,彻底解决农村生活污水问题。同时,坑塘土地平整、清理工作和工程建设同步推进。 | 阶段办结 | |
9 | X2TJ202009230030 | 蓟州区下仓镇李四后村村干部把村内有确权红本的21亩耕地毁坏,建设厂房,2019年毁坏同样性质耕地3余亩建为化粪池,并且将挖出的土卖掉获利。已建成的厂房将废水直接排入沟渠,异味扰民,伴有废气、废水、噪声污染。 | 大气,水,噪音,土壤 | 经查,反映问题情况不属实。 1、该村紧邻杨玉公路处,约有24亩建设用地,1994年经民主程序,向原蓟县规划土地管理局申请并获批在该地块发展3.10亩商贸用地,其余为该村22户村民宅基地。不未发现把村内有确权红本的24亩耕地毁坏,建设厂房情况,也未发现建化粪池、卖土获利问题。 2、反映厂房实为李四后村北杨玉公路南侧两家企业,分别为天津市予发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和天津鑫胜纸制品加工有限公司。天津市予发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有营业执照,环评手续齐备。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在生产,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该公司提供了由有资质单位于9月19日出具的废气和噪声检测报告,其中颗粒物、VOCs(非甲烷总烃)检测结果均达标,厂界噪声检测结果达标。该公司生产过程中未产生异味,冷却水为自建铁质水池循环利用,无废水产生。 2、天津鑫胜纸制品加工有限公司具有营业执照,环评手续齐备。该公司提供了由有资质单位于9月18日出具的废气和噪声检测报告,其中颗粒物检测结果达标,厂界噪声检测结果达标,生产中未废水产生。 |
不属实 | 下一步,加强巡查监管,督导其严格落实环保主体责任,保持设施正常运行,规范、合法经营。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处理。 | 已办结 | |
10 | D2TJ202009230017 | 不满意转办件 D2TJ202009130031 “蓟州区鑫海东苑小区西南门营下路破损严重,扬尘污染严重。”举报人表示属于虚假整改,道路只填满了2个大坑,且道路不平整。营下路西侧杂树位置堆放了生活垃圾;鑫海东苑小区和琳琅花园小区之间路面塌陷和坑洼没有修复,东路段有大量违章建筑;鑫海东苑至营房村东路段塌陷未修复,西路段存在大量违章建筑和生活垃圾。 | 大气,土壤 | 经查,反映问题情况属实。 营下路经过多次管网施工,修复后基础不实,存在道路不平整现象,路西侧杂树位置堆有生活垃圾,鑫海东苑小区和琳琅花园小区之间路面有塌陷和坑洼现象,东侧路段涉及渔阳镇违建4处,其中三处为村民在房屋上固定的“雨遮子”,一处为下宝塔村民搭建的临时砖混建筑,鑫海东苑至营房村东路段有塌陷,西路段存在4处违章建筑和生活垃圾。 |
属实 | 1、反映的营下路破损严重问题。已组织施工队伍进场施工,预计10月20日前完成施工。 2、营下路共8处违章建筑现已全部拆除完毕。 3、营下路及周边存在的垃圾,现已全部整改完毕,并在每排居民房旁设置专用垃圾箱,现已设置完毕。 下一步,加强对该区域巡查监管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同时开展《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和《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广泛宣传,引导居民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
阶段性办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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