蓟州区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三十一批9月30日)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污染 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 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X2TJ202009290034 | 蓟州区杨津庄镇北鲁庄村一区7排9号村民家中至今未能接通天然气供暖管道,取暖只能靠燃煤。 | 大气 | 经查,反映问题情况属实。 反映的住户为北鲁庄村村民孙某,2019年对该村进行了煤改气管道施工作业,因该户所处位置的局限性,施工作业存在一定的难度,未能及时接通燃气管道,存在冬季采用清洁煤取暖情况。 |
属实 | 属地政府已与施工单位现场对该户燃气供暖问题研究解决方案,并进场施工作业,预计在10月31日前安装完毕。 | 阶段办结 | |
2 | X2TJ202009290085 | 不满意举报件 D2TJ202008310040、D2TJ202009120035的公示结果。举报人反映以下问题: 1、2001年,蓟州下仓镇后屯村原村书记房某召集村干部和村民代表(未经选举),开会欺骗说要为村民挖蓄水池用来浇地,相关人员被欺骗在手续上同意签字,实际上房某把原本由村民刘某在1998年前承包的水稻田10亩,挖成大坑取土垫了他自家门市房(原来是8亩大坑),未用于村民浇地; 2、2001年,房某将另一村民刘某承包的地块东侧近7亩耕地违法变成村庄和居民用地。2016年林业局将此地流转后,又硬化了近10亩土地,两处共把原来的责任田毁掉近20亩。 |
土壤 | 经查,反映问题情况部分属实。 1、该点位在赵家坟以西,实为一土坑,面积约9亩,现状地类为坑塘。2000年10月,经村两委班子会、村民议事会、村民代表会和党员代表会表决通过,后屯村村委会决定将反映的水稻田10亩(实为不具备耕种条件、不存在承包关系的土坑)挖深,建成一个大的蓄水池,以供村民取水浇地使用,坑内弃土用于本村村民垫宅基地使用,不存在相关人员被欺骗在手续上同意签字问题。 2、反映地块总面积约3633.1平方米(约5.5亩),现状地类为农村居民点用地。 反映的硬化了近10亩土地实为国家储备林流转地,为方便林间作业,2018年由天津市蓟州区山区综合开发责任有限公司在原有砂石道路的基础上进行硬化,实为林间作业路,符合相关规定。 |
部分属实 | 下一步,加强巡查监管,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 | 已办结 | |
3 | X2TJ202009290009 | 蓟州区下营镇张家峪村,村民未经政府部门批准,非法占用举报人的基本农田1100平方米建豪华会所,并砍伐大量果树。 | 生态,土壤 | 经查,反映问题情况部分属实。 2015年3月,孙某民租赁村民曹某的宅基地和宅旁园地,曹某自行将宅旁地内的柿子树、红果树等清除。2015年5月,孙某民在租用土地上建设木屋4个,共计238.3平方米,占地面积919平方米,并非建1100平方米建豪华会所,准备经营特色民宿,助力乡村旅游发展。后因曹某阻止,致使民宿至今处于闲置状态。经现场测量,1号木屋90平米、2号木屋88.3平米、3号木屋30平米、4号木屋30平米;经过云图对比,1号木屋完全在宅基地范围内,2号木屋中的40平米在宅基地内,3号、4号木屋均在宅基地范围以外,地性为园地,不存在毁坏基本农田、毁林行为。 |
部分属实 | 鉴于2号木屋有40平米的合法部分,为不影响房屋的整体性,且该建筑未占用耕地,将对2号木屋超出的48.3平米实行有偿使用,按照有关规定,镇政府责成村委会每年按标准收取宅基地有偿使用费。 对3号4号木屋,镇政府将履行法律程序,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依法进行拆除并恢复原状。2020年11月15日前整改完毕。 |
阶段办结 | |
4 | X2TJ202009290008 | 蓟州区侯家营镇栗庄子村,村干部违法将村庄内及林地之外的杨树全部砍掉。 | 生态 | 经查,反映问题情况不属实。 2019年,根据问题合同整治要求,栗庄子村委会对抢占村域内集体土地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对占用集体土地栽植树木的问题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并一致通过,由村委会统一申请办理林木砍伐手续。 |
不属实 | 下一步,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 已办结 | |
5 | X2TJ202009290007 | 蓟州区翠屏湖周边有数十户居民滞留在库区内未迁出,每天产生的大量生活垃圾污染水源。 | 土壤,水 | 经查,反映问题情况部分属实。 为保护于桥水库水库水质,改善库区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蓟州区遵循市委、市政府“南迁北管”的工作方针(即将库区南岸群众迁至新规划的蓟州新城,对库区北岸周边环境进行综合治理)于2011年启动蓟州新城建设,将水库南岸44个库区村纳入到新城搬迁范围内。截止到2018年底,水库南岸44个村7100多户27000多人全部搬迁完毕。目前,尚剩余4户房屋未拆迁,产生少量生活垃圾,在自家院内堆放,未发现乱堆乱放现象,未对水源造成污染。 |
部分属实 | 已下发通知,要求垃圾集中存放,禁止乱扔乱弃,定期统一收集处理。同时,继续做好群众工作,依法依规推进拆迁。 | 已办结 | |
6 | X2TJ202009290006 | 蓟州区上仓镇东塔庄村,村里大坑填埋东西未清除,小坑坑底未处理,西大坑内排污终端仍在施工。 | 土壤,水 | 经查,反映问题情况部分属实。 该村村东、西各有一个坑塘,东坑小于西坑。东塔庄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采用“管网+集污池+处理站”模式,其中集污池部分占用东侧坑塘,集污池为防渗设计,目前尚未施工,该坑内无垃圾杂物,不需处理;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工程部分占用西侧坑塘,目前正在施工,设施正在安装,因工程需要,对坑塘进行了部分填埋,尚未对多余泥土进行清除。 |
部分属实 | 按照全市厕所革命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要求,上仓镇政府加快该村污水管网和处理站建设,预计10月31日前工程全部完工,实现四水收集,彻底解决农村生活污水问题。同时,待施工完成后,将对坑塘周边杂物进行清理,对坑边、坑底土地进行平整。 | 阶段办结 | |
7 | X2TJ202009290005 | 蓟州区马伸桥牛各庄一村,村西南角有一个垃圾臭水坑,异味扰民。 | 水,土壤,大气 | 经查,反映问题情况部分属实。 该村西南角有一个历史形成的大约300平方米的旱坑,坑内有少许垃圾,无异味产生。经相关部门同意后,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填埋此坑。 |
部分属实 | 坑内垃圾现已清理完毕,预计2020年10月15日前完成填埋工作并栽植绿化树木。 | 阶段办结 | |
8 | X2TJ202009290004 | 蓟州区马伸桥牛各庄一村,村西南角有一个垃圾臭水坑,异味扰民。 | 水,土壤,大气 | 经查,反映问题情况部分属实。 该村西南角有一个历史形成的大约301平方米的旱坑,坑内有少许垃圾,无异味产生。经相关部门同意后,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填埋此坑。 |
部分属实 | 坑内垃圾现已清理完毕,预计2020年10月16日前完成填埋工作并栽植绿化树木。 | 阶段办结 | |
9 | D2TJ202009290017 | 1、蓟州区东二营镇蔡庄子村干部在村东可耕地上建房。 2、蓟州区白槐庄村西养猪厂,异味污染严重,且将死猪埋在养猪厂东侧的空地下,污染土地和地下水。 3、蓟州区东二营镇毛庄子村北养猪厂将死猪埋在养猪厂南侧的空地下,污染土地和地下水。 4、蓟州区胡里岗村西养猪厂将死猪埋在养猪厂南侧的空地下,污染土地和地下水。 |
土壤,大气,水 | 经查,反映问题情况部分属实。 1、反映的村干部实为大蔡庄子村丁某钢(2008年4月任村支部书记至今),其儿子丁某在村东建的住宅,地性为建设用地。丁某符合“一户一宅”审批标准,经村两委会和村民代表会研究讨论通过并在村公示通过后,2019年3月,由相关部门测绘并经批准,建筑面积东西16米,南北11米,2019年完工。 2、问题2-4反映的三家养猪厂分别为晶洁养猪场、冯宝金养猪场、猪肥肥养猪场,均办理有营业执照和环保手续,配建有地面硬化达到防渗防雨效果的干粪间和尿液收集池。现场检查时,干粪间和尿液收集池正在使用,均未发现粪污随意堆放的现象,无明显异味。经查,上述三家养殖场存在处理病死猪情况,其中,晶洁养殖场南侧约30米处、冯宝金养殖场南侧约40米处、猪肥肥养殖场东北侧约200米处各有1个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区,对养殖过程中的死猪严格按照农业部关于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的规范要求,在区畜牧中心相关部门和镇畜牧管理部门监督下对病死猪使用生石灰灭菌消毒防渗漏后进行无害化深埋处理,处理过程都按流程向镇政府畜牧部门做了申报备案,符合相关规定和规范。 |
部分属实 | 1、对该点位加强巡查管控,发现侵占耕地建房违法行为严厉打击。 2、对上述3家养殖场加强巡查监管,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理。 |
已办结 | |
10 | D2TJ202009290015 | 蓟州区白涧镇刘吉素村东,2020年4月清明前10天有人在种植区焚烧纸钱,导致附近树木损毁。 | 大气,生态 | 经查,反映问题情况部分属实。 经反复排查,未发现刘吉素村东种植区焚烧纸钱导致附近树木损毁情况。与刘吉素村两委班子调查,清明节前期,刘吉素村委派班子成员和巡护员共10人,责任到人并由专人全天候值守,进山人员一律严禁带入火源,严禁清明上坟烧纸,避免发生森林火灾。尽管如此,不排除有人上坟焚烧纸钱现象。 |
部分属实 | 加强《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宣传教育,通过车辆流动宣传、悬挂宣传条幅等形式,开展“移风易俗文明祭祀”公益宣传,教育引导市民践行环保理念,文明低碳祭扫,营造安全和谐、推广鲜花祭扫、网络祭扫等健康文明的新祭祀形式,树立文明祭祀新风,同时不断加大山林防火管控,防止火灾发生。 | 已办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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