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环境保护突出问题边督边改公开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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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2年6月6日12时,我区累计收到天津市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落实领导小组转办信访举报件718件,现将部分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公布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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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704 |
蓟州区阳光城御园40-1和40-2门前绿地被住户毁坏改成停车位和硬化道路。 |
蓟州区 |
毁坏绿地 |
经查,蓟州区城区阳光城御园40-1和40-2单元门前原有一条较窄道路和部分绿地,御园小区开发商博智集团于2016年交房时为方便居民出行而改铺设为小路。针对此次问题,文昌街道和海棠湾社区居委会已与周围业主进行了情况沟通,做了相应的解释工作,但部分业主表示不认可。反映问题情况基本属实。 |
针对修小路问题,文昌街道和海棠湾社区居委会已与周围业主进行了情况沟通,做了相应的解释工作,但个别业主表示不认可。文昌街道和海棠湾社区居委会继续做好个别业主的安抚工作。 下一步,对该点位加大巡查监管和依法检查,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立即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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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7 |
蓟州区阳光城御园40-3居民在门前私搭平台,占用了公共用地,将门前绿地破坏后用于种菜。希望恢复绿地和拆除违建。2022.5.5已转办,综合执法让其4.11之前进行自行拆改,但是至今没有任何改动,举报人希望市级部门直接予以处理。 |
蓟州区 |
私搭乱建毁坏绿地 |
经查,蓟州区城区阳光城御园40-3居民正在装修,门前公共绿地因装修暂时清除,不存在种菜行为,不属于违法建设。 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
综合执法大队2022年4月15日责令业主装修完成后尽快恢复绿地,限期于2022年7月31日前完成。目前因疫情该户居民装修暂时停工。 下一步,对该点位加大巡查监管和依法检查,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立即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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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9 |
蓟州区阳光城御园40号楼3单元住户于4月8日开始将门前小路附近的大面积公共绿地全部铲除,并且1单元和2单元住户将绿地毁坏,修成了小路。4月16日4:00左右将种菜面积又扩大了,举报人要求给予回复。2022.4.27转办后物业恢复了两棵树,但近期树周围又被种植了蔬菜。 |
蓟州区 |
毁坏绿地 |
经查,蓟州区城区阳光城御园40号楼3单元住户曾将门前小路公共绿地破坏约10平米,天津博智嘉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蓟州分公司于2022年4月16日栽种绿植已恢复绿地。1单元和2单元门前,是御园小区开发商博智集团于2016年为方便居民出行而铺设的小路。海棠湾社区居委会于2022年5月25日到实地查看情况,未发现周围种菜。反映问题情况部分属实。 |
针对修小路问题,文昌街道和海棠湾社区居委会已与周围业主进行了情况沟通,做了相应的解释工作,但个别业主表示不认可。文昌街道和海棠湾社区居委会继续做好个别业主的安抚工作。 下一步,对该点位加大巡查监管和依法检查,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立即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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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0 |
蓟州区阳光城御园33号楼旁原售楼处房屋售卖给私人,房主将售楼处门前所有树木进行了砍伐,后续将对小院进行扩建。 |
蓟州区 |
毁坏绿地 |
经查,蓟州区城区阳光城御园33号楼旁原售楼处,按规划设计为御园商品房联排别墅38-1、38-2、38-3,2016年12月交房时作为售楼处临时使用,2021年10月31日38-1、38-2、38-3业主签约购房合同。按原规划设计,38-1、38-2、38-3门前各有一条甬路之外为绿地。所反映的房主将售楼处门前所有树木进行了砍伐,是物业公司将门前树木栽移到楼南侧公园内并未砍伐。目前38-1、38-2、38-3的业主正按照原规划设计在门前恢复一条甬路方便出行,并计划在甬路边上恢复绿化景观,未发现有扩建行为。反映问题不属实。 |
业主正按照原规划设计在门前恢复一条甬路,并在甬路边上恢复绿化景观。 下一步,对该点位加大巡查监管和依法检查,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立即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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