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蓟州区2023年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来源:整改办 发布时间:2025-01-17 08:21

蓟州区2023年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工作部署要求,依据《天津市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方案》,2023127日至12 21日,天津市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蓟州区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2024715日,反馈了督察意见。现将2023年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开:

一、以坚定的决心和有力的措施抓好整改任务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督察整改工作,亲力亲为抓整改,亲自审定整改问题清单、亲自调度督导,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整改情况汇报,多次深入现场检查调研推动整改工作。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也相应建立了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推进整改工作。

  (二)压紧压实责任。对照天津市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制定了《蓟州区贯彻落实2023年天津市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整改方案明确了27项整改措施,逐一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员、整改时限、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按要求报送市督察办,并向社会公开。

  (三)统筹调度推进。实行月调度制度,各责任单位每月10日前报送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对未按时限要求完成整改任务的,实行挂牌督办、限期完成;对重点、难点问题,召集有关单位研究解决之策,提出明确要求。

(四)强化责任追究。对天津市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3个突出问题线索,按照件件责任清的原则,逐人逐件落实责任,依规依纪予以第一种形态处理36人。

二、2024年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按照天津市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要求,精准发力,强化举措,举一反三,综合施策,全力推进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截至目前,10个问题已完成整改验收8个,2个问题达到时序进度,取得阶段性进展。

(一)针对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还有差距方面。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升两山转化成效。以全市两山基地创建成果及转化成果发布会为契机,大力推广两山转化经验,依托天津日报、津云等媒体,大力宣传报道蓟州区生态资源涵养和生态农业融合、生态建设与旅游融合发展等两山转化模式。二是深挖优势资源,壮大支柱产业。推创精品民宿405户,打造盘山红谷、《大明边塞》沉浸游,独乐寺1040年纪念展,推出球幕影院、玻璃水滑、水上漂流等新业态。建成津围北二线233咖啡等观景平台,推进渔阳古街保护更新、春山里、潮玩谷、溪云渡等项目建设。三是加快推进农业品牌化建设。探索建立特色农产品品牌化、精品化、高端化发展路径,全区新获证绿色有机产品总数8个,绿色标志产品总数达29个。四是分年度核算生态产品价值。通过持续调查摸底全区生态产品底数,完善了《蓟州区生态产品目录清单》,初步完成《天津市蓟州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模式与路径效益评估报告》

(二)针对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还有短板方面。

一是强化移动源污染治理。一方面,建立完善执法检测联动机制,制定《平蓟三兴生态环境执法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与平谷、兴隆、遵化、玉田等周边市县,定期组织联合执法行动,对过境柴油货车进行严格拦检。2024年以来,共计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测行动4次,拦检过境柴油货车12828辆,处罚超标车辆16辆。另一方面,深化区内联合执法机制,坚持每周不少于2天,每天不少于4小时,在5座治超站点开展过往柴油货车拦检工作,缩短车辆排队等候时间,减少车辆怠速排放污染。

二是扎实做好清洁能源取暖保障工作。制定印发《关于蓟州区2024-2025年度采暖季无烟型煤清洁取暖补贴政策的通知》,按时拨付运行补贴资金发放至居民用户。成立农村散煤治理巡查工作组,动态跟踪整治,共出动检查车辆90余车次,工作人员260余人次,排查种植主体、养殖主体900余家次,均未发现用煤情况。组织开展商业活动散煤治理回头看行动,检查企业7682家、煤炭经营隐蔽点位105余次,对3起无照经营煤炭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结案3起。加强清洁取暖后续服务保障,帮助2864户电采暖改造居民户享受煤改电运行补贴。

三是加大污水处理厂安全稳定运行保障力度。督促上仓污水处理厂按照扩建计划,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如期完成项目验收,确保按时稳定投入运行。积极协调筹措拨付城区污水处理厂运维单位污水处理服务资金。20247月底已完成2家污水处理厂拖欠电费补缴,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二期设备已于20241225日正式投产运行,未再发生污水处理厂拖欠电费问题。

四是全力提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效能。将农村处理站建设工程纳入日常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确保污水处理站稳定运行。目前,全区290座污水处理站已有285座恢复正常运行,剩余5座不具备运行条件的,全部按照抽拉转运的方式运转。

(三)针对自然生态保护领域问题依然存在方面。

一是统筹推动矿山治理修复任务。一方面,按照修复方向调整思路,编制完成西五百户矿区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方案,2024119日,区政府会议通过了西五百户矿区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方案,现由白涧镇政府作为实施主体,正在进行工程招投标工作。另一方面,加强对国家最新政策的研究,大力探索矿山生态修复模式。目前,小龙扒矿区一期0.12平方公里正在施工;零散采矿用地第一批治理项目中的1.48平方公里于20241125日通过专家组验收;转型利用矿山图斑共1.08平方公里已报国家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销号,剩余矿山和零散地块正在按人工修复、自然恢复、转型利用方式推进修复。

二是深化自然资源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红线监管,严格落实《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等相关规定,严防侵占生态红线问题发生。针对侵占生态保护红线违法违规建设问题,确保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整改。截至目前,已完成渔阳镇李根宅基审批手续补办工作,对超出宅基地审批标准部分,已拆除清理完毕;官庄镇星宿民宿已经依法依规予以拆除清理,地块生态功能已经恢复。

(四)针对其他需要关注的问题

一是加强于桥水库污染治理。开展于桥水库菹草打捞和春、夏两季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完成789月于桥水库水质加密监测,定期开展跨境会商,通报水质情况。全年共计打捞菹草19.12万方,投放271万株水生植物,增殖放流鲢、鳙、细鳞斜颌鯝、州河鲤等净水鱼621.16万尾,中国圆田螺600.84万只。2024年,于桥水库断面年均值、月均值均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类水质。

二是深化河湖长制责任落实。严格落实《蓟州区河湖长制考核办法》,加强对全区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河湖长制工作的监督检查,压实河湖长职责,发现问题,立知立改。督导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完善河湖长效管护机制,每季度开展河湖水生态环境管护情况监督检查,防止问题反弹出现。

三是进一步健全生活垃圾处置机制。压紧压实属地乡镇主体责任,加大问题点位巡查检查力度,安排保洁公司对点位每日进行清理,确保垃圾及时清运。深入镇域村庄、道路沿线开展环境卫生巡查,加大垃圾箱房、垃圾桶的投入,在坑塘、沟渠等需要的地方设置安全围挡,并立好指示牌,提示村民守好规则,杜绝乱堆乱倒垃圾的情况。督导西龙虎峪镇第一时间在露天堆放处加盖面积230平方米、三面遮挡的彩钢大棚,解决垃圾露天堆放问题。

下一步,蓟州区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起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政治责任,加大问题整改推进力度,确保高质高效完成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