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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顺鑫绿洲生态环境有限公司职工鲁来军工伤认定决定时限中止通知的公告
来源:天津市蓟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3-05-04 16:10

北京顺鑫绿洲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你单位员工鲁来军(身份证号:15040419******4610)于2023年03月24日向我局提交的工伤认定申请,依据《工伤认定办法》第七条规定我局于2023年03月31日受理,因劳动关系不清,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三)款规定,我局于2023年04月19日作出了编号为S112022520230126的《工伤认定决定时限中止通知书》。在通过直接、邮寄等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现依法向你本人进行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你对上述决定不服,可在收到决定或公告期满后60日内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天津市蓟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05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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