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关于北京仓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职工韩月婷认定工伤决定书的公告
来源:天津市蓟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3-11-28 16:22
北京仓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你单位员工韩月婷(身份证号:12022519******0519)于2023年9月5日向我局提交的工伤认定申请,于2023年9月19日受理,经调查核实,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于2023年11月14日作出了编号为S112022520230484的《认定工伤决定书》。在通过直接、邮寄等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现依法向你单位进行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你对上述工伤认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决定或公告期满后60日内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天津市蓟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