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住宅集团建设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孔庆成诉你单位劳动人事争议一案,申请人要求确认劳动关系。因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相关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决定书(津蓟劳人仲定字〔2025〕第211号)。津蓟劳人仲定字〔2025〕第211号主要内容如下:因申请人个人原因自行撤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一条,决定准予撤回仲裁申请。 上述决定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天津市蓟州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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