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齐永货物运输队:
你单位职工李学富(身份证号:120225********15)于2025年07月23向我委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我委于2025年08月22日作出(编号为:S212022520250241)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在直接、邮寄等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现依法向你单位进行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天津市蓟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蓟州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4年09月11日
附件: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