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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蓟州】蓟州交警关注民生热点 严查大货车“闯禁行”违法行为!
来源:蓟州区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3-06-30 10:01

大货车“闯禁行”不仅影响道路交通秩序,在午时、夜间通行时产生的噪声还严重影响道路两侧居民的正常生活,更威胁着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出行安全针对此类扰乱社会正常秩序、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行为,蓟州交警支队坚持以民意为导向,按照警力跟着警情走的思路,及时调整勤务模式,从各大队抽调警力组建执法小分队,严厉打击大货车突出违法行为,全力守护百姓出行安全。

6月15日,交警支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交警马伸桥大队在城区东外环和五龙山大道交口设置24小时勤务岗,启用喜邦公路沿途电子监控设施进行禁行抓拍,严厉打击违反禁令标志的违法车辆。

当晚20时15分许,值班民警在指挥作战室巡查喜邦公路沿线视频监控,发现多辆重型半挂货车趁夜幕掩护驶入禁行道路,立即通过对讲机布置于各庄路口执勤警力设卡拦截;值班民警迅速驾驶警车绕道马伸桥老街对违法车辆进行堵截。20时30分许,在马伸桥老街与喜邦支线交口东侧,民警发现一辆号牌为“津C****7”的重型半挂货车正在沿着道路左侧的非机动车道向西逆向行驶,当即予以拦停,对驾驶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依法处以200元罚款,对驾驶证记3分,责令该车从红绿灯路口驶入中心隔离护栏右侧,从原路返回,驶出禁行道路。

在查处过程中,民警严格执法程序,文明规范用语,利用执法记录仪做好摄录取证工作,在高效执勤执法的同时也提高执法民警的自我保护意识。

当晚的行动中,交警马伸桥大队共查处违反禁令标志闯禁行货车11辆,有力遏制了此类违法多发势头。下一步,蓟州交警将继续保持高压严管态势,严防严守严治,进一步净化道路交通环境,营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货车“闯禁行”交通安全隐患大,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在此提醒广大司机要注意观察交通标志,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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