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蓟州区积极做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来源: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11-28 10:10

    一是发挥文明志愿者作用,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在重点水域、区域和集市、社区居民活动场所悬挂标语、发放宣传材料,累计悬挂宣传条幅10余条,出动宣传车15辆次、宣传艇30艘次,发放《保护渔业资源倡议书》《关爱水生野生动物 共建和谐美丽天津》明白纸等宣传材料200余份。

    二是对水族馆、餐饮业等开展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持有相关特许证件和专用标识,有无超范围销售等违法行为,有效规范水生野生动物行业经营行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群众监督作用,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广泛征集线索。

    三是加强于桥水库水域巡查,保持对破坏水生野生动物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买卖、经营利用和食用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违法行为。累计检查水产经营门店27家次,查处非法捕捞案件21起,移交公安机关售卖一级国家保护海洋生物砗磲制品线索1起,救助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大鲵2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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