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区全面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压实各方责任,聚焦移动源、固定源、扬尘源三个源头,不断提升扬尘治理水平,推动全区空气质量得到持续改善。
日前,记者从区生态环境局了解到,2023年我区PM2.5浓度33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266天,环境空气质量全市排名第一。
近年来,我区坚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严格落实“五控”治理措施,深化“三个减排”,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努力削减污染物排放。紧盯结构减排,严格项目准入,强化源头污染防治,严格控制“两高行业”新增产能。
紧盯工程减排,大唐盘电公司完成3#、4#两台机组脱硝催化剂更换工作,国能盘电公司完成2#机组脱硝催化剂更换工作,北方金恒公司完成2轮动静密封点泄漏检测与修复挥发性有机物,绿色动力公司达到天津市《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7家涉治理设施低效企业完成综合治理。建立完善164台燃气锅炉底数清单,更新71家工业企业恶臭污染分级台账,组织76家企业进行挥发性有机物建档立卡,为下一步推动企业深度治理打好基础。
紧盯管理减排,修订《蓟州区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实施方案》,细化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将520家企业、87个工地、3家用车大户(共234辆运输车)列入应急减排清单,实施差异化分级管控,尽最大程度削减污染物排放量。加大对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力度,共对14000余辆柴油车辆尾气排放情况进行手持式设备检测,共检查施工工地366场次,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179座次,检测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1147台次;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六个百分之百”措施,积极推动19个乡镇、园区和有关单位,实施综合治理,全年共治理裸露地表107块。积极开展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督促4家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纳入企业完成了碳排放报告、监测计划编制上报工作,配合市级核查机构对4家企业开展碳排放报告核查并全部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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