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上午,蓟州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研究审议《天津市蓟州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管理办法(试行)》《天津市蓟州区关于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历史遗留问题处置的意见》《天津市蓟州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土地收益集体和个人分配指导意见(试行)》《天津市蓟州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上房屋销售管理若干规定(试行)》《天津市蓟州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实施办法(试行)》等5个入市配套文件。区委书记、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贺亦农出席会议并讲话,区委副书记、区长、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建宇主持会议。
贺亦农在讲话中强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的一项重大改革,能够让农村资源要素活起来、为农村产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的重要意义,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紧扣目标任务,依法稳妥有序推进试点工作落地见效。
贺亦农要求,要因地制宜,敢于探索、务求实效,坚持问题导向,守牢底线红线,审慎稳妥推进,确保试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积极探索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充分尊重农民主体地位,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贺亦农要求,要加强统筹协调,完善工作机制,提升改革的系统性、规范性。要强化督查,细化责任分工,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和存在问题,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各责任单位和乡镇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参与、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学习先进地区的经验做法,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对接,组织开展专题学习,把政策用足用好。
区领导张炳柱、穆金有、张旺、朱静奇,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加。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