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部门协作,源头综合治理。公安蓟州分局、区农业农村委、于桥水库管理中心等开展联合执法,在重点时段、重要水域开展巡查,持续强化对非法捕捞、非法垂钓、野泳等违法行为治理力度,确保水生态安全。7月份以来,累计开展联合行动10次。加强对库区周边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完善视频监控系统,进一步提升大数据支撑效能及预警能力。
二是开展集中打击,释放严打信号。针对库区非法捕捞水产品等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使用禁用渔具、电鱼、毒鱼等非法捕捞行为重拳打击,依法严厉查处违法犯罪分子,形成有力震慑。7月份以来,共发生非法捕捞案件4起,盗窃地笼、损毁渔船案件2起,经细致走访、缜密侦查、深入研判,6起案件均成功破获,依法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4人;依法行政处罚违法嫌疑人2人,有力保护库区渔业资源和生态平衡。
三是立足领域职能,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日常库区巡防契机,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国水生生物养护行动纲要》等法律法规,教育引导群众依法从事渔业生产,提高环保意识和法律意识,成为库区生态的守护者,累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300余份。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广泛宣传库区综合治理的重要意义和相关法律法规,营造全民爱水、护水的良好氛围。鼓励群众积极举报各类违法犯罪线索,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库区治理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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