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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一次会议
来源:蓟州区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5-06-24 19:10

6月24日上午,区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一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朱宝平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听取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查批准天津市蓟州区2025年第二次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表决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天津市蓟州区2025年第二次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听取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蓟州区2024年地方政府法定债务和隐性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区2024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蓟州区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制度促进医保高质量发展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天津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天津市蓟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的决定。审议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举行了颁发任命书和宪法宣誓仪式。

朱宝平在讲话中说,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论述,充分发挥政府债券在稳增长、调结构和惠民生方面的积极作用。着力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推动全区债务工作平稳有序健康发展。严格评估财政承受能力,统筹安排财政收入,努力为蓟州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财政保障。

朱宝平指出,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提出的“四个善作善成”重要要求,持续优化提升生态环境质量。要坚持多源管控,水土共治,高质量完成全区环境保护目标各项工作任务。要加强生态环保理念宣传教育,积极营造保护生态环境的浓厚舆论氛围。

朱宝平强调,要始终站在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高度,扎实推进医保政策不折不扣实施。要强化监管,联合相关部门,聚焦整治重点,实施靶向打击,坚决守住医保基金安全底线。要聚焦“便民”目标,查不足、补短板、强弱项、抓整改,不断提升为民服务质效。要创新宣传方式,突出宣传重点,聚焦宣传群体,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参保主动性。

朱宝平要求,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政治引领,提高思想认识;坚持源头治理,夯实工作举措;坚持多元化解,加强协调联动;坚持人民至上,增强服务质效。积极创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我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精准化水平,合力推进更高水平平安蓟州、法治蓟州建设,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金华、穆金有、黄立芳出席会议。

副区长耿卓赟、区人民法院院长史海龙、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郜建明、区监察委员会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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