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及市司法局指导帮促下,蓟州区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维护辖区社会稳定为目标,持续提升司法行政工作能力,全面深化基层规范化建设水平,不断创新为民服务举措,充分激发基层司法所战斗堡垒作用,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指导各基层司法所在人民调解、普法依法治理、公共法律服务、服务基层政府等方面狠下功夫,真正践行了司法行政一心为民的初心使命。
一、瞄定目标,大力构建“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人民调解篇
(一)善用优势资源,有效提升人民调解质效
一是向社会借力,成立“品牌”调解室。为增进广大群众对人民调解的信赖,充分发挥退休法官、周邓家风等品牌示范效应,蓟州区司法局指导部分司法所组建“龙港社区老法官调解室”“周各庄家风调解室”“下窝头乡村老法官调解室”等品牌调解室,特邀退休法官、律师、法律工作者等担任专职调解员,定期到调解室坐班,为周边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解决矛盾纠纷。各品牌调解室自成立以来,示范引领作用突出,辐射带动效果明显,协助村居化解了多起疑难纠纷,人民调解便捷、高效的显著优势得以充分发挥,有效提升了人民调解的知晓度和影响力。二是向组织借力,提升“综合”服务水平。聚焦凝聚多元调解主体的工作目标,蓟州区司法局要求各基层司法所主动融入镇域中心工作并积极争取驻地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把各类可用资源进行有效整合,牵头成立“一站式”调解工作站。将乡镇信访、农业、民政、土地、妇联等专业力量全面纳入人民调解员队伍;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分别建立稳定高效的“公调”“诉调”“检调”对接机制。全面、准确、及时、便捷解决广大群众各个领域的矛盾纠纷调解诉求。三是向法庭借力,开创“联调”工作机制。以诉讼服务站为载体,以庭所共建为契机,指导各基层司法所不断深化与人民法庭的工作对接。人民群众遇到矛盾纠纷时,可以直接向诉讼服务站提出调解申请。同时,诉讼服务站也可以接受人民法庭委派进行调解。自联调机制建立以来,通过诉讼服务站开展矛盾纠纷联调收到了良好社会效果。
(二)强化队伍建设,规范完善日常工作流程
一是开展业务培训。指导各基层司法所采取“线上+线下”等多种途径,以现场集中授课或者观看线上视频等方式,加大对村级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力度,进一步提升人民调解员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二是建立报告制度。指导各基层司法所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定期报告制度,要求村级调解组织每周向司法所报告排查调处情况、每月向司法所报送排查调处分析报告,坚持动态清零方针,确保矛盾纠纷早发现、早调处、早化解。三是做好司法确认。指导各基层司法所对于已调解成功的案件,根据现实需要且属于司法确认范围的前提下,加强与驻地人民法庭的工作协同,积极申请人民法庭对相关案件及时进行司法确认,避免同一矛盾纠纷多次占用司法资源。
二、一以贯之,持续强化“订单式”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普法宣传篇
(一)开拓思路,多措并举提升普法宣传教育质效
一是送法进民企,护航助发展。以“法益商会 护航民企”专项行动为载体,指导各基层司法所与民营企业无缝对接,会同镇统战部门每季度为辖区民营企业开展普法讲座,重点就企业用工、劳务纠纷、安全生产等方面内容进行普法宣讲,并围绕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提供咨询服务,现场答疑解惑。同时,根据企业需求,实时协调公益律师团成员深入企业提供普法宣传教育、法律咨询、法治体检等法律服务。二是送法进校园,小手拉大手。在统筹兼顾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全面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指导各基层司法所利用新媒体广泛开展普法进校园活动。积极与驻地宣传部门、人民法庭、派出所等部门沟通协作,充分发挥了线上教学“小手拉大手”的优势,采取线上直播的方式面向全体师生及家长广泛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
(二)法治先行,卯足干劲推进民主法治示范创建
一是突出抓好民主法治阵地建设。充分发挥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作用,根据农村地区现实需要,指导各基层司法所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全面提升农村矛盾纠纷就地化解能力;深入村居协助两委班子建立健全自治组织、起草制定村规民约、解读政策法规制度,健全完善村民自治机制;协调村居法律顾问入村面向群众广泛开展普法宣传、解答法律咨询、提供法律帮助等。二是一体推进法治文化氛围营造。指导各基层司法所主动向镇党委政府汇报,讲清民主法治示范创建长远意义,积极争取镇政府对创建工作的经费支持。把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融入乡村振兴战略,与百强村、亮点村、旅游村创建相结合,与薄弱村转化结对帮扶相结合,与扫黑除恶、村庄环境整治、病态合同清理等乡村治理工作相结合,与新时代精神文明实践站打造相结合,实行全过程一体推进。
三、搭建桥梁,全面提升“便捷式”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公共法律服务篇
(一)主动牵线搭桥,积极协调法律顾问入村服务
为切实改变以往走过场、凑时间的不良现象,指导各基层司法所多措并举调动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热情,着力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一是畅通沟通联络渠道。建立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群,将镇政法委员、司法所所长、村两委班子成员、村居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纳入群成员,实时沟通法律服务需求,在线解答法律咨询。同时,将村居法律顾问基本信息上墙公示,便于村民在遇有问题时随时寻求帮助。二是定期进行座谈交流。每季度组织召开村居法律顾问座谈会,交流工作体会,倾听各方心声,寻找难点堵点,研究工作方法,拉近村居法律顾问、村委会与群众间距离,为村集体及人民群众解决实实在在的问题,提升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的知晓度和影响力。三是强化管理监督职能。为辖区各村配齐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日志、需求事项清单、工作考评表等,详细记录村居法律顾问服务时间、服务地点、服务内容,司法所、村两委班子、广大群众对村居法律顾问服务情况进行打分评价,力促服务水平上台阶。
(二)发挥纽带作用,聚焦农村地区法律援助需求
一是构建镇村法律援助网络。为切实满足农村地区法律援助需求,指导各司法所主动与区法律援助中心对接,将法律援助服务向基层延伸,依托司法所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同时,根据村居布局,在部分村居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点,确保应援尽援。二是多渠道提升援助知晓率。要求各基层司法所加大法律援助知识宣传力度,积极引导群众广泛使用“12348”天津法网、“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蓟州司法微信公众号等服务平台申请法律援助。三是建立援助申请转办机制。指导各基层司法所积极为困难群众代拟法律文书,接收法律援助申请并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向区法律援助中心报批,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法律援助服务。
四、立足本职,充分发挥“灭火队”冲锋陷阵兜底效能——服务基层政府(一)做实访调对接,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指导各基层司法所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优势,积极与镇信访部门协调联动,收集掌握有关信访案件基本情况并进行分析研判,对适用于人民调解渠道化解的信访纠纷,及时通过“访调对接”机制实现案件分流,利用多元化解机制,组织专职人民调解员、村居法律顾问、公职律师联手作战,快速化解乡镇信访突出问题,不断激发人民调解工作活力,有效缓解信访工作压力,切实维护来访群众的合法权益,真正减轻政府部门信访负担,有力维护镇域和谐稳定。
(二)强化法治保障,助力创建样板式法治政府
指导各基层司法所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司法所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职能,助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当好法治参谋,严把法制审查关口。深度参与驻地党委政府签署的各类合同、出台的各类政策文件的审核把关,会同其他部门联合审查村集体重大决策事项,积极提供建设性法律意见建议,主动协助镇村正确规避行政风险,为镇村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保驾护航。二是强化法治培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指导各基层司法所大力推进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充分利用镇村各类会议和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开展“送法进机关”活动,重点推动宪法、民法典、各自领域专业法等法律法规的深入学习,有效提升了公职人员依法履职能力。同时,根据上级统一安排,督促各基层司法所大力推进乡镇机关干部按时完成网上学法用法平台规定课程学习,积极组织全镇机关干部线上旁听庭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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