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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施古镇河(湖)长“向群众汇报”工作报告
来源:东施古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2-17 15:00



东施古镇河(湖)长

“向群众汇报”工作报告

     2022年东施古镇党委、政府对“河长制”工作高度重视,全面推动“河长制”工作从“有名”向“有实”转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镇、村河长真正把“长”的责任扛起来,抓到位,切实将群众对河湖水生态环境的满意度作为评价河长履职成效的重要标准,从而提高了我镇河道、坑塘的管理和治理能力。现将本年度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东施古镇现有河道23条,其中,镇域内有二级河道1条,干、支渠22条,总长度66.766公里,坑塘156个,总面积1785.2亩。已全部纳入河湖长制管理。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成立组织

     我镇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为镇级总河长,镇长、包片领导为镇级河长,村党委书记为村级河长的领导小组,其中镇级河长12名,村级河长17名。我镇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东施古镇2022年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及东施古镇“一河一策”的实施方案,建立了日常管理机制和巡查工作台账,明确工作责任。按照统一领导,责任落实的方式分片包保到人,强化督导,实行两级河长定期巡查制度,巡查发现问题,列出问题责任清单,及时处置,切实加强我镇辖区内水环境整治。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按照“市、区河(湖)长办印发《天津市河(湖)长“向群众汇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镇于2023年2月20日召开了镇村干部大会,镇直各部门、各行政村主要负责人参加,人数达45人,专题部署“河长制”工作,并通过“村村通”广播、电子屏幕、宣传栏、过路条幅等形式对广大村民开展“河长制”工作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全民参与河道整治和水污染防治的意识,努力营造沿河居民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并在镇内各个河道和坑塘设置了河长制公示牌,加强群众监督。

    (三)联合执法,清理环境

      我镇在水环境治理及宣传方面已投入大量资金。以镇“百日会战”综合环境整治为依托开展了“清四乱”行动和黑臭水体整治行动,清除河道、坑塘垃圾及漂浮物,并对镇域内的河道、沟渠采取拉网式排查,集中清理河道障碍物、有色漂浮物、固废垃圾等。同时开展污染源排查,对污水排放口进行处理,我镇已建成污水处理站3座,目前已全部投入运行。

    (四)健全各项“河长制”制度。

      我镇已严格按照“河长制”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巡查制度,信息上报制度,信息通报制度,考核问责与激励制度。明确责任和奖惩,镇级河长坚持每周巡河一次河道、坑塘,村级河长坚持每天巡河一次河道、坑塘,并认真做好巡查记录,巡查时按照河长制要求认真填写巡河日志,要有图片,发现问题要及时落实整改,不搞形式主义,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另外我镇还建立了东施古镇“河长制”工作群,所有镇村两级河长巡河图片和反馈信息均在工作群中传递,畅通信息沟通渠道,使河长制工作成为一种长效机制。



     三、取得的成效

     1、整治河道

     2022年我镇对镇域内河道、坑塘日常清理及专项“清河”行动,共计清理堤岸生活垃圾1500吨,建筑垃圾500吨,水上漂浮物2000吨,清淤河道15000米,治理坑塘6个,动用挖掘机6台,人力850人,动土方4万方,完成常态化“清四乱”点位150处。

     2、榜样河长、示范河湖,组织推动

     2022年按照市、区河湖长办关于开展优秀河长最美河湖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河长制工作的突出成绩,尽职尽责的优秀河长,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认定保健庄村级河长王建军被评为市级优秀村级河长,保健庄村1号坑塘,2号坑塘,韩家筏村朱生发坑塘,宏阁村西坑塘,柳子口村大楼坑塘等均被认定为最美农村坑塘;二级河道漳河及仓桑路北沟渠被认定为最美河湖。

     3、制订完善工作制度

     2022年我镇制订完善了《东施古镇2022年防汛预案大纲》,《东施古镇2022年防汛抢险应急工作预案》,《东施古镇青甸洼蓄滞洪区转移安置保障方案》。

      四、存在问题

      在“河长制”实施过程中,虽然我镇取得阶段性的成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村级重视程度不够,河道保洁员不能及时到岗到位,发现问题,不能及时上报,信息传递过慢;二是由于整治项目面广点多,镇级财政资金投入过大,存在一定困难。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3年我镇将继续全面落实好河长制工作,加大对河道、坑塘巡查力度,利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宣传方式,广泛宣传河长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群众环保意识。线上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发布河长制工作动态,用河道清理前后对比照片激发群众参与人居环境政治的热情,线下充分利用标语、宣传栏、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宣传监督惩罚措施,激发群众参与水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责任感,为河长制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同时也要发挥各级河长巡查责任和社会监督员的作用,不间断对镇域内的河道、坑塘进行全方位的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我镇河道、坑塘,水清、岸绿、干净、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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