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区司法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严格基层法律服务行业监管的总要求,进一步提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政治水平、法律素养和综合能力,9月19日,上仓司法所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规学习活动,邀请区司法局基层科副科长李泇颐、业务干部张滨进行法规专题授课,州河法律服务所主任张仓,上仓司法所副所长薛卓,工作人员张文生、郑廷玉,三名法律工作者参加活动。
首先,州河法律服务所主任张仓领学《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137号部令)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138号部令),对两部令中的重点法条进行讲解分析。
其次,上仓司法所工作人员郑廷玉就民法典中合同订立部分进行专题授课,结合司法案例对传统合同中企业作为合同订立的一方主体所面临的主要风险以及如何规避进行介绍,并就新型电子合同在司法运行中未成年人签订电子合同的效力界定问题、电子签名可靠性问题、电子合同成立的时间问题以及电子合同的举证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和见解。
随后,上仓司法所副所长薛卓进行发言,对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工作开展表示肯定,并就业务开展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进行重点强调。
最后,三名法律工作者结合自己的司法实践经历,就办案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交流探讨。李泇颐同志表示,基层法律工作任务重,有问题可以随时沟通,希望基层法律服务所与基层科互相促进,不断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共同推进基层法治建设。
此次活动,大家畅所欲言,收获颇丰,起到了良好的学习效果。下一步,上仓司法所将持续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交流活动,不断提升法律服务能力,为提高蓟州区法治水平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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