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蓟州区别山镇河(湖)长制“向群众汇报”
来源:天津市蓟州区别山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3-05 17:00

别山镇河(湖)长制“向群众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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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别山镇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区河(湖)长办要求,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按照镇、村两级河(湖)长制工作体系,扎实落实各项河(湖)工作。组织开展了河湖水环境专项整治、“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治理、水利部卫星遥感图斑核查等专项行动,持续改善我镇的河湖生态环境。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河(湖)长制决策部署情况

按照区河(湖)长办要求,积极配合区巡视巡查队伍,对86处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督导点位开展治理,共出动人员1100余人次,车辆580余辆次,机械设备420余台次,现已治理点位86处,治理率达到1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天津市河道管理条例》、《关于开展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结合我镇河湖遥感图斑对我镇名录内河湖库、二级河道、山区塘坝、各村坑塘等进行了全面排查整治,未在河湖库等范围内发现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问题,发现生活、建筑垃圾问题18处,其中州河12处,辽运河5处,东干渠1处,现均已治理完毕,治理率达到100%。

组织全镇62位镇村级河长开展网上培训工作,按时完成学习任务,并在考核中全部通过。

二、群众关心、关注涉水民生热点问题落实情况

完善我镇“一河(湖)一策”方案,按照“一河(湖)一策”方案和一河(湖)一处理的工作模式,逐渐开展一河(湖)一策相关工作,按照水资源保护、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河湖岸线保护、防洪除涝安全、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和水生态修复7方面持续加强对镇管河湖的治理,全年对河湖进行巡查,发现水面堤岸垃圾及时清理,共清理垃圾53余次,清理垃圾18余吨,保证河湖100%整洁、干净,无黑臭水体和水面垃圾。

三、领导本行政区相关部门、协调上级部门和相关行政区、督促统计和下级河(湖)长履职等情况

一是牵头组织镇河(湖)长制办公室、综合执法大队等各部门,组成联合督导检查组,每月对我镇村级河长及村内河湖水环境进行督导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限期进行整改,下发整改通知。

二是以身作则,严格要求各级河长按照河湖长制度积极进行巡河,一年来,我镇镇级河长共巡河520余次,村级河长巡河18200余次,共发现问题26个,均已经得到解决。

四、本行政区落实年度河(湖)长制主要任务、开展河湖水生态环境治理保护项目等情况

一是落实河湖长制宣传工作,年内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培训会议以及广播等形式进行2次宣传,针对汛期开展的防汛工作印发宣传彩页,下发到各村,共发出宣传彩页1200余张;同时将河湖长制明白纸转化成音频,要求各村早晚各播放1次,逐渐提高百姓对河湖工作的认知程度。

二是落实河湖环境治理工作。建立河湖环境治理工作小组,严格按照区领导对河湖长制的工作部署,积极完成河湖卫生治理工作,每月对镇域内河道、干渠进行集中清理,同时开展为期3个月的春季河湖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共治理河道6条,坑塘75个,清理垃圾80余吨,每月对辖区内河道水环境进行集中治理,共出动挖掘机40余次,人工580余次,清理垃圾260余吨。

三是落实河湖长公示牌管护工作。对辖区内河湖河长制公示牌进行定期检查,对破损、丢失的公示牌进行维修和补立,共维修换新公示牌12块。

五、本行政区河(湖)长制工作、河湖水生态环境治理保护的主要措施、成效

一是始终坚持镇级总河(湖)长+镇级河(湖)长+村级河(湖)长的三级工作模式,三级河(湖)长相互监督、相互补充,确保我镇河湖水环境问题被及时发现,同时分工明确,划分区域明确,保证发现的问题都能够得以解决。

二是台账制管理,销号式解决,对总河长、镇级河长和村级河长巡河发现的问题建立河(湖)整治台账,及时督促完成治理工作,同时镇派出专业巡河护河队伍每月定期对全镇河道进行清理,随时发现重大问题再进行集中治理。

三是建立监督体系和机制,由河(湖)长制办公室牵头,形成各部门联动机制,定期对村河湖水环境和村级河长进行监督考核,发现问题镇级河长及时进行处理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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