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中】《天津市蓟州区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2021—2035年)》后评估公开征求意见公告
公告
一、公开征求意见期限
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20日
二、意见反馈途径
1.通过信函方式请寄至:天津市蓟州区水务局,邮政编码:301900,联系电话:29038639,请在信封上注明“后评估意见建议”;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请发至:jzqswj08@tj.gov.cn,主题请注明“后评估意见建议”。
背景介绍
《天津市蓟州区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2021—2035年)》自2023年1月19日起施行,根据《蓟州区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需要组织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工作,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科学评价。现向社会公开征求对《天津市蓟州区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2021—2035年)》实施情况和后评估意见建议。
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
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20日,《天津市蓟州区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2021—2035年)》后评估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未收到社会公众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