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中】关于落实《天津市蓟州区基础教育设施布局规划(2021-2035 年)》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征求意见的公告
公告
为确保公众对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的参与,广泛吸收社会各界对《天津市蓟州区基础教育设施布局规划(2021年—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实施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扬民主,增加工作透明度,不断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的质量,根据《天津市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管理办法》、《天津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蓟州区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天津市蓟州区教育局现就《规划》开展决策后评估工作。
一、基本概况
建设教育强国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工程,加快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是各级政府的法定职责。随着新型城镇化的步伐的加快、城市人口规模的显著增长以及农业农村现代化水平的显著提高,蓟州区城乡地区人口结构持续变化,人民群众对教育的需求更为多样,教育设施布局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为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优化教育结构,加快推进现代化教育强区建设,蓟州区教育局特制定了《天津市蓟州区基础教育设施布局规划(2021-2035年)》。该专项规划属于全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构成部分,目的是为了优化全区教育布局,整合教育资源,统筹规划教育设施发展空间,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发展更高质量、更加公平、更具个性的教育,满足今后一个时期全区常住人口的受教育需求,是有利于全区群众接受优质教育的惠民工作。
二、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针对《规划》的实施内容、实施进度、实施效果、存在的问题与风险,以及决策实施给公众生活带来的影响等,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和建议,公开征询公众意见。
三、意见征求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即2024年11月14日—2024年11月22日。
四、公众参与方式
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与决策执行单位联系,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五、联系方式
1.发送邮件至邮箱:jzqjyj06@tj.gov.cn,请在邮件标题上注明:“天津市蓟州区基础教育设施布局规划”字样。
2.邮寄信件至天津市蓟州区教育局,邮编:301900,请在信封上注明:“天津市蓟州区基础教育设施布局规划”字样。
联系电话:022-29038076
联系地址:天津市蓟州区教育局(蓟州区兴华大街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