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中】关于《天津市蓟州区清洁能源专项规划(2021—2035年)》 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公众参与的公告
公告
关于《天津市蓟州区清洁能源专项规划(2021—2035年)》
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公众参与的公告
根据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3号)和《天津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蓟州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为广泛征询利益相关者在《天津市蓟州区清洁能源专项规划(2021—2035年)》实施不同阶段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天津市蓟州区清洁能源专项规划(2021—2035年)》进行公示,征询公众对该规划的意见。
一、规划基本情况
1. 事项名称:天津市蓟州区清洁能源专项规划(2021—2035年)
2. 制定主体:天津市蓟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 评估单位:瑞正(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 事项概要: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中国能源新发展目标,全面落实《天津市蓟州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天津市蓟州区清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提出的清洁能源发展目标,构建蓟州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推动清洁能源多元化利用,完善清洁能源电力消纳和保障机制,实现清洁能源产业健康稳步发展目标,天津市蓟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开展了《天津市蓟州区清洁能源专项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专项规划》共分为六章节二十四条,涉及规划总则、现状条件、规划目标、管控要求、清洁能源布局规划、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等内容。
二、政策制定主体名称和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天津市蓟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通讯地址:蓟州区渔阳镇府前街2号
联系人:张朝 电话:022-29031583
三、咨询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咨询机构:瑞正(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李七庄街育水佳苑A23-1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8526861223
四、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的主要内容
1.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划,对《专项规划》的合理性、合法性、合规性、可行性、可控性进行分析;
2.研究相关资料,实施社会调查,识别《专项规划》决策、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3.对可能导致社会稳定风险的因素进行分析和评估,判定风险程度;
4.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和建议,并评估采取防范措施后的风险等级。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方式和截止日期
1.主要事项
(1) 规划实施对当地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影响;
(2) 规划实施对当地环境、交通、用地、安全等方面的影响;
(3) 规划实施对当地居民生产、生活及其他方面的影响;
(4) 规划决策、准备、运营阶段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
(5) 最关注该规划实施过程中的哪些问题;
(6) 其他方面的意见和诉求。
2.公众参与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上述项目单位或咨询机构提出自己的意见。
3.截止日期: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
天津市蓟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瑞正(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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