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和天津市有关定期向社会开放档案的规定,蓟州区档案馆对部分档案予以开放。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开放范围
蓟州区档案馆关于馆藏2000年形成的蓟州区各区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文书档案。开放档案目录见附件。
二、查阅手续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社会组织持有效证件(身份证、介绍信)等合法证明,办理查阅手续,均可利用已开放档案。
2.外国组织和个人利用本馆已开放的档案,须持有效证件及有关主管部门介绍信,并经本馆同意后,方可利用。
三、开放时间、地点
时间:法定工作日
周一至周五(冬季) 上午 8:30-11:30
下午 13:30-17:00
周一至周五(夏季) 上午 8:30-11:30
下午 14:30-17:30
地点:蓟州区档案馆(渔阳北路1号)
咨询电话:022-29142734
蓟州区档案馆
2025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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